莫旗顿 Clinton Morrow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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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ton的业务重点是香港企业融资和商业交易,包括公开发行和配售、重组、并购、上市和非上市基金、收购、跨境企业交易、融资和证券交易、许可事项和法规合规

近期专业经验包括 :

  • 向Dermot Group(大中华地区VPN市场领导者,网络连通至中国内地,香港,台湾,越南和新加坡逾700个城市)就其向纳斯达克上市的21Vianet Group, Inc.(中国最大的网络中立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提供商)出售其VPN业务提供法律建议
  • 为一家以中国为基地的医院及制药集团就一北美退休基金作出的1.75亿美元上市前股权投资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一个东南亚的媒体集团就向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媒体集团出售其香港及中国印刷及数码业务提供法律建议
  • 向一家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于行业拥有领导地位的澳大利亚矿业公司就与台湾企业集团建立拥有钢铁权益的合资企业提供法律建议。该投资项目价值11.5亿美元。
  • 向一家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矿业集团就其以5.05亿美元向一家以秘鲁为基地的上市矿业集团出售在其位于秘鲁的矿业资产和权益提供法律建议
  • 向保荐人就一教育集团有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事宜提供法律建议;
  • 就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拥有领先地位的中国黄金、铜和有色金属生产及精炼商—以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成功收购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澳大利亚拥有金矿权益的Norton Gold Fields的事宜提供法律建议
  • 为一家香港创业板上市的集团成功抵抗对其的恶意收购提供法律建议
  • 为一家美国基金集团的一个以能源为重点的基金就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第21章及配售以能源为重点的基金提供法律建议
  • 为一家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于的澳大利亚行业拥有领导地位先的澳大利亚矿业公司就向中国国有企业出售和收购澳大利亚矿业资产提供法律建议
  • 从香港的法律角度,为一家国际垂直整合的钻石集团的大股东就其集团寻求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事宜提供建议;
  • 为一家以能源为重点并管理超过100亿美元的美国投资顾问就其其中一个以能源为重点的基金与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中国国有基金公司的兼并事宜提供法律建议
  • 就有关出售一所持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牌照的机构于一家英国金融服务集团的事宜提供法律建议
  • 向一家香港合资企业的合资方就撤销其对一家中国灯具和照明制造公司的投资,并向全球其中一所最大的灯具及照明设备制造商和分销商出售其合资企业权益的事宜提供法律建议
  • 向一家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集团就有关其联营公司以3.34亿美元向一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美国俄勒冈州经销商集团出售其在美国持有的汽车经销公司股权事宜提供法律建议
  • 向一家以美国和中国为重点的汽车经销集团就有关其与一家在东京上市的日本企业集团合资组建一所致力于扩张和发展中国市场的汽车经销企业的事宜提供法律建议

执业范围

香港公司商业、 企业金融及资本市场

教育背景

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国际贸易学士

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法学(荣誉)学士

执业资格

2007年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2013年在香港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其他专业资格

2005年取得太平绅士(昆士兰)资格

被《亚洲杰出律师》评为2016年-2020年企业并购领域的“后起之秀律师”,并被钱伯斯评为认可执业律师。

语言

英语

莫旗顿 Clinton Morrow

香港企业融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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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顿

能讲普通话的企业融资律师

经验丰富的香港律师

香港企业及商业律师

香港监管律师

香港重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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