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 - 中国
2014年 11月
法讯中国第432期

法讯中国第432期

资本市场

深交所鼓励基金产品开发与创新

11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产品开发与创新服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建立了标准明确、透明高效的产品服务制度和流程,明确了产品开发的准备工作、申请材料的内容、受理产品的流程和办理时限等;二是鼓励市场创新,对有意开发创新产品的基金管理人予以支持和保护,并提供产品和风险评估、技术开发等服务;三是引入竞争机制,允许多家基金管理人开发包括深证指数在内的同一指数标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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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明确沪港通下上市公司配股有关监管安排

11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港股通下香港上市公司向境内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备案规定》(以下简称《备案规定》),进一步明确香港上市公司向内地投资者配股有关事宜。

《备案规定》主要明确了香港上市公司通过沪港通进行配股的流程、提交材料的形式、审核方式等。香港上市公司配股申请在取得香港联交所核准后,应当将申请材料、核准文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基于香港方面的核准意见和结论进行监督。香港上市公司在提交备案材料时,应当对提交材料的文本效力作出原则性说明,并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等作出有关承诺。同时,由于技术系统原因,沪港通开通初期,对于香港上市公司供股和公开招股(公开配售),内地投资者在原股东比例内申报,暂不参加港股配股超额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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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国税总局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

近日,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下称《公告》),适用于2014年及以后纳税年度。

《公告》明确,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此外,《公告》明确,企业的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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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

近日,国税总局发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自2015年1月1日施行,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修订后的申报表共41张,1张基础信息表,1张主表,6张收入费用明细表,15张纳税调整表,1张亏损弥补表,11张税收优惠表,4张境外所得抵免表,2张汇总纳税表。其中,修改后的申报表,将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项目共有39项,按照税基、应纳税所得额、税额扣除等进行分类,设计了11张表格,通过表格的方式计算税收优惠享受情况、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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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布沪港通试点税收政策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公布《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4年11月17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通知》同时对其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根据现行税制规定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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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公布QFII、RQFII企业所得税政策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QFII和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从2014年11月17日起,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R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在2014年11月17日之前QFII和RQFII取得的上述所得应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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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保监会发文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

11月1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对非保险金融产品有销售资质要求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在销售前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应当向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不得采取违背客户意愿搭售产品的方式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不得向客户销售超出其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非保险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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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日前,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八项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一是强化保险公司主体责任;二是加强信息披露;三是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是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五是提高消费者的保险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六是发挥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协同作用;七是加强基础建设;八是加强组织领导与考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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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针对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供给,《意见》从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提高医疗执业保险覆盖面、支持健康产业科技创新等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其中,《意见》明确,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

《意见》要求,各地要完善财政税收等支持政策。研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政策。落实和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坚持市场配置资源,鼓励健康服务产业资本、外资健康保险公司等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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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国务院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企业投资建设该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该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该目录执行。油、天然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就外商投资而言,《通知》明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10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总投资(含增资)2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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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下称《计划》)。

《计划》明确,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天然气比重达到10%以上,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计划》指出,将推进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领域价格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天然气井口价格及销售价格、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输配电价和油气管输价格由政府定价。此外,《计划》明确要积极发展天然气、核电、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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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简政放权促进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受理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即安永华明、毕马威华振、德勤华永和普华永道中天4家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申请,并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同时,《通知》明确,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或者已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需要延期的,依法由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不再履行财政审批程序。此外,《通知》简化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审批程序和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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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印发《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日前印发《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办法》共分为总则、组织管理、计划管理、实施过程管理、成果管理、附则6个章节28条。《办法》明确,专项主要用于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突出加强1:5万及更小比例尺区域性基础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办法》要求,中国地质调查局完善公平竞争的项目承担单位遴选机制,根据不同项目特点采取不同方式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同等条件下具有项目所在地区地质工作经验且研究基础扎实的单位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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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意见出台 5年完成确权登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指出,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意见》提出,要确保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重点支持粮食规模化生产。要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原则上确权到户到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同时,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并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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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

中韩就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达成初步协议

11月10日,中国韩国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议,经济学家认为,新的贸易协议将有利于中韩两国。

经过逾两年协商后,中国和韩国周一就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了初步协议。中韩均预期在2015年达成正式协议。

根据两国结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会议纪要,两国将在年底前完成余留技术问题的谈判,之后草签中韩自由贸易协定(FTA)文案,明年年初由两国相关部门负责人正式签署协定。在货物贸易方面,两国将在20年内对以产品品目为准90%以上的商品撤销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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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缅甸近日签署价值80亿美元经贸协议

11月14日,李克强总理结束了对缅甸的访问,中国与缅甸共签署20多项协议,价值超过80亿美元,这表明中国正与美国争夺对缅甸的影响力。

协议中包括中方向缅甸提供的两亿美元扶贫贷款,以及中国从缅甸进口10万吨大米的协议。李克强在返回北京之前与缅甸总统吴登盛举行会谈并参观了一所学校。

中国与缅甸签署的协议涉及贸易、农业、金融和能源。虽然中国大米是充裕的,但考虑到缅甸的需要,中方仍然愿意进口10万吨缅甸大米。中方表示,希望这些协议有利于改善缅甸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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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澳大利亚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意向书

澳大利亚贸易部长Andrew Robb和中国商务部长高虎城11月17日宣布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意向书;预计2015年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增加澳洲在农业、资源、能源、制造业出口、服务业、投资的竞争优势。

根据谈判结果,在开放水平方面,澳大利亚对中国所有产品关税最终均降为零,中国对澳大利亚绝大多数产品关税最终降为零;服务领域,彼此向对方作出涵盖众多部门、高质量的开放承诺。投资领域,双方在协定生效日起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同时大幅降低企业投资审查门槛,增加企业投资的市场准入机会、可预见性和透明度。协定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共10多个领域,包含了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等”21世纪经贸议题”。中澳自贸协定谈判实现了全面、高质量和利益平衡的目标,协定的签署将实现两国经济优势互补和互利双赢,促进双边经贸关系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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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

皖新传媒1.57亿收购蓝狮子

皖新传媒11月20日公告,拟使用现金约1.57亿元收购杭州蓝狮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下称蓝狮子)45%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

蓝狮子成立于2002年10月,是目前国内最主要的原创财经出版机构之一,知名财经作家吴晓波为其控股股东。公开资料显示,蓝狮子品牌由德国贝塔斯曼书友会创立,2005年前后由吴晓波等人接手,进行企业化运营。在国内出版界,蓝狮子以出版著名企业史传和管理思想著作而著称,最著名的出版物为吴晓波所创作的《大败局》、《激荡三十年》等畅销书。此外,还出版了万科、阿里巴巴、华为、平安、绿地等近百家企业的成长史,以及陈志武、李稻葵、黄亚生等经济学家的著作。

根据皖新传媒与蓝狮子及其部分股东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书》,皖新传媒将受让蓝狮子原股东所持有的30%股份,同时蓝狮子皖新传媒定向增发一部分新股,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完成后,皖新传媒持股占比45%,成为蓝狮子第一大股东;原第一大股东吴晓波持股33.76%,退居次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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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贸仲委新版仲裁规则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日前,修订后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4年修订)》正式公布,并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规则增加了”紧急仲裁员程序”、”多份合同仲裁”、”追加当事人”等规定。与此同时,新规则增加了”香港仲裁的特别规定”专章,明确规定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管理案件的程序适用法为香港仲裁法律;其裁决为香港裁决;当事人可以不受仲裁员名册限制,贸仲委仲裁员名册作为推荐名册;仲裁收费实行机构管理费与仲裁员报酬分别收取的国际惯常做法等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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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四个方面明确了十三项政策措施。

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意见》要求,一要减少行政审批,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涉及内贸流通领域审批、备案等行政事项,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并进一步推进工商用电同价。二要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着力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落实跨地区经营企业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三要加大市场整治力度。集中开展重点商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惩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四要加快推进商务信用建设。依法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推动建立健全覆盖线上网络和线下实体店消费的信用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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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出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通知》明确,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申领补贴的企业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补贴标准不超过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具体比例由省级人社和财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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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发布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解释》共有十七条,明确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以及生产、销售假药罪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标准,明确了”生产、销售金额”的认定标准。同时,《解释》明确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生产”的含义;明确了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严惩处;明确了危害药品安全的非法经营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明确了办理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此外,《解释》还对共犯、罚金刑、单位犯罪、假药劣药的认定等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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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资金支持、财税优惠、创业基地建设、促进企业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对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应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意见》明确,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鼓励大型银行充分利用机构和网点优势,加大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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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tons – 法讯 – 中国 – 432期 – 2014年11月21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产品开发与创新服务指引

关于港股通下香港上市公司向境内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备案规定

沪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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