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 - 中国
2015年 06月
法讯中国第459期

法讯中国第459期

资本市场

银监会发布五部行政许可规章

6月5日,银监会发布《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下称《实施办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其中,《实施办法》明确了中资商业银行及境内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兑换货币,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及被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关联方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向单个中资商业银行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及被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关联方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投资入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5%。此外,《实施办法》取消机构筹建延期和开业延期审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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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发布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下称《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准则》明确,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协会会员,包括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同时,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的机构不得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受托管理人。自行销售的发行人不得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准则》,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出现以下重大事项,包括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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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文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

6月5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开户、对账、印章凭证管理及账户监控等柜面业务关键环节,提出明确具体的监管要求。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守业务管理、风险合规及审计监督”三道防线”,加强内控体系建设。《通知》还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应集中上收代销业务审批权限,对代销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严禁分支机构超授权代销;在官方网站和营业场所公示本行代销的金融产品清单,以及产品发行方、预期收益、相关风险等重要信息。此外,《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营业网点现金区实施同步录音录像,并加快推进银行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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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明确

近日,财政部等三部门下发《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统称《通知》),自自贸试验区挂牌成立之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通知》,上海自贸区已经试点的进口税收政策原则上可在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进行试点;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在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试点,即对设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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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文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相关事宜

近日,海关总署下发《关于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相关事宜的公告》(下称《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公告》,海关对未履行税款给付义务的纳税人征收税款滞纳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减免:1、纳税人确因经营困难,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难以缴纳税款,但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2、因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导致纳税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无法缴纳税款,但在相关情形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3、货物放行后,纳税人通过自查发现少缴或漏缴税款并主动补缴的;4、经海关总署认可的其他特殊情形。此外,《公告》还对在办理税款滞纳金减免手续时,纳税人应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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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制发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

近日,国税总局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办法》明确了退税商店的备案、退税代理机构的确定、退税物品的销售以及退税办理流程等内容。根据《办法》,退税商店采用备案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同意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已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并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的企业经省级国税局备案后即可成为退税商店。同时,《办法》规定,办理离境退税依托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并以《离境退税申请单》为连接各环节的关键凭证。办理过程包括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并取得《离境退税申请单》、境外旅客离境时向海关报验等四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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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

近日,财政部、国税总局下发《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15年1月1日执行。

根据《通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推广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绵阳科技城(示范地区)。《通知》明确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政策以及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在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方面,《通知》规定,对示范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技术人员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最长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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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

近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1、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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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国家食药监局要求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

近日,国家食药监局发布《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合理分工,防止重复抽检。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抽检本地鲜活食用农产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和餐饮单位自制食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规模以上占市场份额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抽检,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省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意见》提出,同一企业被抽样样品全部不合格的,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全部市场销售的产品;部分样品不合格的,可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视情停业整顿,同时增加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其他批次产品的抽检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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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

近日,国家能源局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包括发挥市场对技术进步的引导作用、严格执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实施”领跑者”计划、发挥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支持光伏发电技术进步的作用、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等八项内容。其中,在发挥市场对技术进步的引导作用方面,《意见》提出,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光伏技术和产品,采取差别化的市场准入标准,支持先进技术产品扩大市场,加速淘汰技术落后产品;在严格执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方面,《意见》规定,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光伏发电项目新采购的光伏组件应满足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相关产品技术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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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制发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

近日,工信部下发《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下称《管理要求》)。

根据《管理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应选择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绿色环保材料和易于拆解、利用的部件,应用环境污染小的绿色制造技术;构建绿色供应链,在全产业链控制有害物质使用、落实材料标识要求。《管理要求》明确,2016年1月1日起,对总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有害物质使用和可回收利用率实施管理。同时,汽车生产企业应在获得《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6个月内,通过适当的途径和方式,向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汽车拆解指导手册》。对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和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或将名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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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

交通运输部公布自贸区试点若干海运政策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在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若干海运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

《公告》称,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外商可在自贸区设立股比不限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其中,在上海自贸区可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在广东自贸区可设立港澳独资企业。根据《公告》,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在自贸区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可以经营公共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外资股比放宽至51%;在自贸区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经营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此外,中资航运公司不得擅自将经备案开展试点业务的船舶转租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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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

英特集团定增8亿收购英特药业50%股权

英特集团6月11日公告,公司计划以14.07元/股的价格,发行5700余万股,购买公司股东华资实业和华辰投资合计持有的英特集团下属子公司英特药业50%股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预估值为8.04亿元。

交易对方中,华资实业是与英特集团同受中化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持有英特集团11.62%的股份,华辰投资持有英特集团21.35%的股份,均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此前,英特集团持有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5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英特药业将成为英特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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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乳业定增90亿接手以色列最大食品企业

光明乳业抛出了定增90亿元的巨额收购计划。公司拟以68.73亿元人民币的对价收购控股股东光明集团旗下拥有的Bright Food Singapore Investment Pte. Ltd.全部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以色列乳业公司Tnuva Food IndustriesAgricultural Co-Operative Association in Israel Ltd.(简称”TNUVA”) 76.7%的股权。本次定增的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预案显示,光明乳业此次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合计不超过5.59亿股,发行价格16.10元/股,募资总额不超过90亿元。发行对象为信晟投资、晟创投资、益民集团、上汽投资、国盛投资和浦科源富达壹,其中,信晟投资、晟创投资分别认购35亿元和30亿元,两者的控股股东分别为中信并购基金和弘毅投资。此前,弘毅投资已经通过投资锦江股份、上海城投控股等方式瞄准了上海的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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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标斥资3.6亿美元收购国内移动广告两大品牌

蓝色光标6月9日发布公告,宣布同时收购中国两大移动广告公司,其中,以2.89亿美元收购Domob Limited100%的股权和多盟智胜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95%的股权(以下简称”Domob”或”多盟”);以6120万美元收购Madhouse Inc.(以下简称”Madhouse”或”亿动”)51%的股权,同时以1000万美元对亿动进行增资,上述投资完成后,蓝色光标将持有亿动54.77%的股权。

多盟和亿动是中国移动广告行业两家最大的公司,预计公司2015年营收合计将至20亿左右,同时蓝标集团旗下SNK及移动互联相关公司将有超过10亿移动广告营收。预计2015年,蓝色光标在移动广告业务备考总收入将超过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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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募资29亿元进军脱硝催化剂行业领域

华西能源6月9日披露定增预案,计划以18.38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1.6亿股,募资资金不超过29.5亿元,用于收购天河环境60%股权,偿还银行贷款并补充流动资金。

资料显示,天河环境成立于2011年,从事脱硝催化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为目前国内外仅有的几家能同时制造蜂窝式及平板式脱硝催化剂的供应商之一。

从财务数据看,天河环境2014年和2015年第一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57亿元和6607万元,实现净利润1.03亿元和1094万元。交易对方同时作出业绩承诺:天河环境2015年至2017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数分别为2亿元、2.59亿元和3.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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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并购意大利汽车电子企业Meta

得润电子6月8日公告,公司以5682万欧元(约合3.9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收购意大利汽车电子企业Meta System S.p.A. 60%股权。

Meta成立于1973年,注册地为意大利。Meta目前业务分布于汽车电子的核心领域:1、汽车功率控制及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模块;2、安全和告警传感器和控制单元,包括前后感应雷达、车内微波监控、防盗及倾斜告警器等;3、车联网模块,用于对车辆行驶数据收集和追踪。公司主要客户为欧洲中高端的汽车整车厂,包括宝马、奔驰、大众汽车以及部分一线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包括电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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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股份拟200亿收购传化物流

传化股份6月12日披露资产重组预案,公司将以200亿元的价格收购控股股东传化集团子公司传化物流100%股权,公司新增公路物流平台运营业务。同时,公司将募集45亿元用于实体公路港网络建设项目和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

经协商,传化物流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00亿元。传化股份拟以8.76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22.83亿股,用于支付上述交易对价。截至目前,传化集团持有传化物流79.9993%的股权,为传化物流的控股股东;徐冠巨、徐观宝、徐传化三人合计持有传化集团100%的股权,为传化物流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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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广传媒再购4家移动互联公司

6月12日,电广传媒发布公告,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上的4家公司股权。

公告显示,公司以增资和受让股权相结合的方式,利用自有资金总计13.35亿元分别收购深圳市亿科思奇广告有限公司60%股权、深圳市九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久之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久游网”,简称”久之润”)70%股权以及金极点(北京)有限公司(简称”金极点”)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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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国家发改委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日前发布《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根据《通知》,下放到省级管理的定价项目包括:教材价格,即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列入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印张基准价;公证服务收费;司法鉴定服务收费。其中,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公证、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于2016年5月1日前制定出台本地区的教材价格及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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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要求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近日,最高检与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前,应当对代理机构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通知》还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做出一定时期内限制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级、不予聘用或注册等处置。此外,《通知》还对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期限、查询主体、查询程序、查询结果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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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tons – 法讯 – 中国 – 459期 – 201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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