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 - 中国
2016年 03月
中国法讯第494期

中国法讯第494期

资本市场

五部门印发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指导意见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种类齐全、功能完备、服务高效、安全稳健,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符合小康社会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为此,《意见》确立”大力完善促进居民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积极创新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等五类举措。其中,《意见》明确,进一步完善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等组成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意见》还强调,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继续推进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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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通知 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

为进一步降低商户经营成本,促进我国银行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日前印发《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通知》),要求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从总体上较大幅度降低收费水平。

《通知》降低了发卡行服务费费率水平,实行不区分商户类别,采取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的模式,并对借记卡、贷记卡差别计费。费率水平降低为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网络服务费费率水平也有所降低,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且不区分商户类别,由银行卡清算机构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费率水平降低为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65%,由发卡、收单机构各承担50%。

此外,《通知》还放开了收单环节服务费,实行市场化定价,由现行政府指导价改为由收单机构与商户协商确定具体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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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印发施行

日前,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

“两个办法”从贷款对象、贷款管理、风险补偿、配套支持措施、试点监测评估等多方面,对金融机构、试点地区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明确了政策要求。

“两个办法”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合理自主确定贷款抵押率、额度、期限、利率,简化贷款手续,加强贷款风险控制。要求借款人获得的”两权”抵押贷款应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等贷款人认可的合法用途。试点地区政府要扎实推进确权登记颁证、流转交易平台搭建、价值评估、抵押物处置等配套工作,为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提供基础支持。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靠实职责分工,扎实做好试点组织实施、跟踪指导和评估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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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保监会规范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

为防范风险,促进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健康发展,保监会启动了中短存续期产品相关监管政策的修订,于近日发布《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自2016年3月2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明确,将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的实际存续期间由不满3年扩大至不满5年,引导行业调整业务结构,发展长期业务。要求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切实防范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

此外,《通知》还对不同存续期限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提出不同要求。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应立即停售,存续期限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规模在3年内按照总体限额的90%、70%、50%逐年缩减,3年后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强化了对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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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加强对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

为加强对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Domestic Systemically Important Insurer,以下简称”D-SII”)监管,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危机处置能力,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保监会将在现有监管规定基础上,结合保险业发展实际,针对D-SII提出额外监管要求,重点关注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公司治理、外部关联性、非传统非保险业务活动、可替代性等方面。

征求意见稿指出,系统性风险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等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由于难以持续经营而对国内保险业、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活动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与传统的保险业务活动建立在大数定律基础上不同,非传统非保险业务具有更复杂的金融特性,与金融市场存在显著相关性,如较高的杠杆率、流动性或期限转换、信贷风险的不完全转移及信贷担保等,相比传统保险业务面临更多的金融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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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海关总署明确实施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相关问题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17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有关问题,自2016年4月1日施行。

公告规定,《办法》所称的受赠人负责接受捐赠物资,并出具《受赠人接受境外慈善捐赠物资进口证明》及《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清单》。同时,公告提出,受赠人在申报进口捐赠物资前,应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受赠人也可委托使用人办理减免税手续。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七个单位作为受赠人接受捐赠物资的,由受赠人统一向北京海关办理进口捐赠物资的减免税手续。另外,根据公告,受赠人或使用人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进口捐赠物资减免税手续时,应提交”境外捐赠函”等五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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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税委会明确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

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对现行《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进行调整,新税率自2016年4月8日实施。

《通知》将税目调整为三档,其中,税目1(书报、刊物、教育用影视资料;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食品、饮料;金银;家具;玩具,游戏品、节日或其他娱乐用品)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税目3(烟、酒;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化妆品)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归入税目2。调整后税目1、2、3的税率分别为15%、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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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

日前,财政部等三部门下发《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16年4月8日执行。

根据《通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通知》还明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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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营改增全面推开细则落地

近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通知》),包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四部文件,除另规定执行时间外,相关政策自5月1日执行。

《通知》称,自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根据《通知》所附《办法》,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此外增值税征收率为3%,两部门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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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六部门印发全国电子商务物流发展专项规划

为加快电子商务物流发展,提升电子商务水平,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近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邮政局、国家标准委制定了《全国电子商务物流发展专项规划(2016-2020年)》(《规划》)。

根据《规划》,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完善、结构优化、功能强大、运作高效、服务优质”的电商物流体系,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电商物流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先进物流装备、技术在行业内得到广泛应用。

《规划》提出了建设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物流网络体系、加快中小城市和农村电商物流发展、加快民生领域的电商物流发展等主要任务。此外,规划还列举了电商物流标准化工程、电商物流农村服务工程、电商冷链物流工程、电商物流跨境工程等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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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部署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试点

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决定,在安徽、湖北、广东、贵州、宁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试点,试点时间至2016年底。《通知》要求,通过试点,推动分散设立的交易平台全面整合,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程度明显增强,交易电子化进程持续推进,信息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服务标准化体系不断完善等。据此,《通知》提出了”探索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整合模式”等六方面试点任务。其中,《通知》明确,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平台整合模式,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推动将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纳入统一平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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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发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五章三十九条,首次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列举了经营者禁止销售的六类商品,还对”三无”商品、”残次品”、奖品或赠品等作出新的监管规定。

《办法》明确,六类商品不得销售。分别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采用产品标准的商品,不符合以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质量状况的商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商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失效、变质的商品;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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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最高法公布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司法解释(二)

近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自4月1日施行。

《解释二》共31条,主要涉及权利要求解释、间接侵权、标准实施抗辩、合法来源抗辩、停止侵权行为、赔偿额计算、专利无效对侵权诉讼的影响等。其内容可归结为三方面:1、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专利权司法保护力度,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尽可能地解决专利诉讼中”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等问题。2、坚持折中解释原则,强化权利要求的公示和划界作用,增强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性,为社会公众提供明确的法律预期,促使专利文件撰写水平提高。3、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厘清专利权与其他民事权利法律边界,既保护权利人的正当权益,鼓励发明创造,又避免专利权不适当地扩张,防止压缩再创新空间和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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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

迪森股份拟7.35亿收购迪森家锅

迪森股份3月22日披露一份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公司拟以支付7.35亿元现金的方式收购迪森家锅100%股权。

壁挂炉供暖系统目前是迪森家锅主要产品,其小松鼠系列产品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优秀的性价比、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相比国内同类型产品在销售价格上享有一定的溢价。迪森家锅目前综合毛利率水平为40%左右,高于迪森股份综合毛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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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股份6.5亿收购河南德宝100%股权

国发股份日前发布公告,公司根据上交所问询函要求,对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公告显示,国发股份将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北京德宝恒生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德宝恒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00%股权。河南德宝100%股权预估值约为6.5亿元,此次交易将全部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0.31元/股,发行股份数量约为6304.56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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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股份近33亿收购4家关联企业

科达股份日公告,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关联方持有的爱创天杰、亚海恒业、智阅网络以及数字一百4家公司全部股权,交易对价总计为32.76亿元。同时,公司拟以询价的方式定增募资总计不超过30亿元。

方案显示,科达股份拟以18.85 元/股发行共计8841.98万股,以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祺创投资、张桔洲、吴瑞敏、禹航基金持有的汽车整合营销公司爱创天杰 100%股权(交易作价9.52亿元);亚海资产、朱春良、李薇、禹航基金持有的会展综合服务机构亚海恒业 100%股权(交易作价11.9亿元);张耀东、苟剑飞、易车科技、禹航基金持有的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公司智阅网络 100%股权(交易作价7.14亿元);引航基金、汤雪梅、张彬、一百动力、于辉持有的互联网市场调查公司数字一百 100% 股权(交易作价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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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中共中央下发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才管理体制更加科学高效,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等。《意见》明确了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措施以及”改进人才培养支持”等六项机制。其中,《意见》强调,建立有利于企业家参与创新决策、凝聚创新人才、整合创新资源的新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意见》要求,改进人才评价考核方式,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此外,《意见》还规定,打破户籍等制约,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出台职务发明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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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全文发布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16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法》),新华社3月19日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慈善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慈善法》分总则、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信息公开、促进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2章112条。

《慈善法》突出强化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义务。如该法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将慈善信托列为专章,业内预期此举将会打开金融服务于慈善的通道,从而使慈善事业能够运用金融工具以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将每年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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