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 - 中国
2016年 07月
中央出台意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中国法讯第509期

资本市场

中央出台意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立完善企业自主决策、融资渠道畅通,职能转变到位、政府行为规范,宏观调控有效、法治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意见》明确了有关重点工作:一是改善企业投资管理,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二是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三是创新融资机制,畅通投资项目融资渠道。四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综合服务管理水平。五是强化保障措施。其中,《意见》强调,坚持企业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同时建立投资项目”三个清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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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修订发布沪港通试点办法

近日,上交所发出《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的通知》(下称《通知》),自7月25日实施。

《通知》将原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港股通交易日和交易时间由本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在其指定网站公布。每个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包括开市前时段、持续交易时段和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具体按联交所的规定执行。”将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投资者参与联交所自动对盘系统交易,在联交所开市前时段和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应当采用竞价限价盘委托,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应当采用增强限价盘委托。”此外,《通知》还对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十七)项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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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强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运作管理

近日,证监会公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自7月18日施行。

《规定》着眼于正本清源、划清底线、强化约束,重点加强对违规宣传推介和销售行为、结构化资管产品、违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开展或参与”资金池”业务、实施过度激励等问题的规范。《规定》适用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形式开展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与此同时,为统一私募资管业务规范、避免监管套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参照执行。此外,《规定》还明确对结构化产品等依照”新老划断”原则进行过渡安排,相关存续产品在合同到期前不得提高杠杆倍数、不得新增优先级份额净申购规模,到期后予以清盘,不得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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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文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日前,证监会发布2016年第12号公告,旨在进一步强化”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内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改革工作有效衔接。

公告明确,已办理或者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按照证监会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信息报告、信息保存等相关义务时,应当以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为准,不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明;在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内,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应按现行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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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近日,证监会下发《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8月13日施行。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信息披露作专章规定,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二是完善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明确激励对象的范围;三是深化市场化改革,进一步赋予公司自治和灵活决策空间,放宽绩效考核指标、股票定价机制、预留权益比例、股权激励与其他重大事项的间隔期、终止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强制间隔期等方面要求;四是进一步完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相关规定;五是强化公司内部监督与市场约束,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决策程序、实施程序相关规定,对决策、授予、执行等各环节提出细化要求;六是加强事后监管,增加公司内部问责机制安排,细化监督处罚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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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食药监总局修改发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日前,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下称《决定》),自公布之日施行。

《决定》将原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从事疫苗配送的,还应当配备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疫苗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预防医学、药学、微生物学或者医学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从事疫苗管理或者技术工作经历。”将第三十六条第二十一项修改为:”药品追溯的规定;”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此外,《决定》还对第二条、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二条等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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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拟加强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

近日,食药监总局办公厅发布《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截止至8月30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药品出口销售证明》(下称《证明》)仅适用于取得我国《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的药品出口,有关企业应向所在地省级食药监局提交《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申请表》,并报送”出口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或进口国上市许可证明文件”等七类资料。《征求意见稿》规定,《证明》有效期不超过2年,提供虚假证明或采用其他手段骗取《证明》的将被注销,5年内不再为其出具,并将企业名称等信息公示,将有关直接责任人信息通报征信机构,进行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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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制发”十三五”环评改革方案

日前,环保部出台《”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确立制度日臻完善、机制更加合理、效能显著提高、保障科学有力的工作目标,提出要健全环评违法责任追究机制,遏制规划”未评先批””评而不用”、项目”未批先建”现象。为此,《方案》要求:一是推动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二是提高建设项目环评效能;三是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开展重大环境影响预警;五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六是营造公平公开的环评技术服务市场;七是夯实技术支撑。根据《方案》,将取消环保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建立环评、”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衔接管理机制;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中污染物排放控制有关要求,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将企业落实”三同时”作为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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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发布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

日前,安监总局制发《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下称《规定》)。

《规定》涵盖总则、安全生产执法主体和管辖、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程序等六章内容。根据《规定》,安监部门行使裁量权应符合立法目的和原则,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合法、必要、适当;可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实现执法目的的,应选择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手段。《规定》明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为取得的正当权益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安监部门不得撤销、变更、注销已生效的行政许可决定。另外,《规定》还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等加以规范,并列举了安全生产行政强制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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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制发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日前,财政部、安监总局联合印发《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颁布之日施行。

根据《办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一、全国性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加快推进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领域重大隐患整治等。二、全国安全生产”一张图”建设。建设包括在线监测、预警、调度和监管执法等在内的国家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在全国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三、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及运行维护等。包括跨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应急演练能力建设、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及已建成基地和设施运行维护等。四、其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办法》还对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地方的专项资金测算方式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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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编发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

近日,商务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下称《目录》),自发布之日生效。

《目录》共涉及24个重点发展领域。其中,10个领域属于信息技术外包范畴,6个领域属于业务流程外包范畴,8个领域属于知识流程外包范畴。针对每项服务,《目录》均列明定义范围、主要业务类型和应用领域。以”专业业务服务”为例,其是指为客户提供特有专业技术的服务,包括提供具有垂直行业专业特性的业务环节或流程外包、特种精密设备及仪器的维护维修等服务,属业务流程外包;主要包括金融服务专业业务服务、医疗服务专业业务服务、仪器设备维修服务、财务与会计审计服务等4个业务类型;重点应用于包括金融业在内的5个国民经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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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制发《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

日前,财政部发布《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力争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财政法律制度规范体系、高效的财政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财政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财政法治保障体系。据此,《方案》确立包括深入推进财政行政审批改革,推行财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收费清单制度,完善财政宏观调控,加强重点领域财政立法等在内的一系列具体措施。其中,《方案》明确,将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财政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完善会计和财务管理法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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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发文落实内地与港澳CEPA服贸协议有关事项

近日,交通部发布2016年第27号公告,旨在落实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有关事项。

公告规定:一、港澳服务提供者可在内地设立独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相关业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执行。二、经交通部批准,港澳服务提供者可在内地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经营公共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港澳资本股比放宽至51%,相关业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三、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仓储等业务由广东省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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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国办发文部署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任务分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对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等六项重点任务作出安排,将其细化为28个方面106项具体工作措施,并为每项工作措施确定了牵头和参与部门。《方案》指出,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方案》还明确,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等新模式;支持探索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的众筹、众包模式,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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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

国务院决定暂时调整自贸区有关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

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下称《决定》)。

根据《决定》,将在自贸区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等18部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4件国务院文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等4件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其中,《决定》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相关内容,调整为:在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暂时停止实施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资本发生重大变动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其实施范围为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和上海自贸区扩展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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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

楚天高速12.6亿并购三木智能

楚天高速近期发布的重组预案显示,公司拟以4.64元/股增发1.9亿股,并支付现金3.78亿元,合计作价12.6亿元收购三木投资、九番投资等12名交易对方持有的三木智能100%股权;同时配套募资不超过4.08亿元,用于支付此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三木智能今年5月登陆新三板,是一家提供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方案设计和整机生产服务,以及基于移动通信技术的物联网通信产品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其已涉足车联网、智能手表、智慧医疗及智能家居等领域,主要产品包括移动智能终端、物联网应用终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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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拟17亿元并购三家企业100%股权

中安消7月21日晚间披露重组预案,拟通过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启创卓越100%股权、华和万润100%股权及中科智能100%股权。

公告显示,上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合计为17.08亿元,中安消拟通过现金方式支付。其中,启创卓越100%股权支付款价9.2亿元;华和万润100%股权支付款价3.6亿元;中科智能100%股权支付款价4.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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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鑫药业4200万美元控股美国基因测序公司

紫鑫药业7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对外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紫鑫药业拟与Nabsys 2.0签署《投资框架协议》,通过首次增资6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至多36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后续投资,合计42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最终拥有Nabsys 2.0的67%股权。

公开资料显示,Nabsys 2.0是注册地位于美国特拉华州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集第四代DNA分析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及专业知识、先进设备等优势于一身的,拥有强大基础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知识及经验的研究型创新公司;曾因电子方法进行DNA分析而获得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国家人类基因组研究所的”1000基因组”奖项。Nabsys 2.0研发的第四代DNA分析系统整合了纯固态、微电子、单分子测序分析及多个领域的先进技术,以显著高于光学方法的分辨率,对长链DNA分子及整个基因组的电子图谱进行分析。实现了基因片段序列的准确、片段在基因组中的精确定位、进行大范围的基因组结构变异分析,进而获得整个基因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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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tons – 法讯 – 中国 – 509期 – 2016年07月22日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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