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 - 中国
2017年 05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土木工程建筑行业信披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土木工程建筑行业信披指引

资本市场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土木工程建筑行业信披指引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行为,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制定并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

本次发布土木工程建筑行业信息披露指引,是深交所进一步夯实多层次资本市场一线监管规则体系、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举措之一。指引从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首次披露和持续披露、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等多维度对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应当履行的披露义务进行了规范,着力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土木工程建筑行业受国家政策及金融环境影响较大,同时具有工程项目实施模式较多、期限较长等特点。为此,指引要求公司充分披露与行业相关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环境,以及主营业务的行业发展及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等,并要求公司每季度披露反映土木工程建筑行业特征的经营数据。同时,指引还要求公司充分披露实施工程项目的业务模式,以及重大项目的施工进度和结算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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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新的质押式回购计息方式施行

近年来交易所债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质押式回购(以下简称”回购”)交易量随之增加,回购利率波动问题日益受到市场关注。为平滑回购利率波动性,进一步完善回购利率形成机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2017年4月14日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修改回购计息方式,将到期购回价计息天数由名义天数修改为实际资金占用天数。新的计息方式于2017年5月22日起正式施行,施行前已达成的债券回购交易,其到期购回价仍按原公式计算。

新的回购计息方式施行之后,各品种的回购报价利率将代表回购资金实际占用期间的平均年化利率,节假日因素不会对回购利率产生影响。逆回购方在报价时将无须再考虑资金实际占用天数对回购利率的影响,同时,须调整原有的回购利率报价习惯,按实际年化利率报价出资以反映市场合理的利率水平,否则,遇回购品种实际资金占用天数少于名义天数时,按原报价习惯将面临到期结算利息收入减少的问题;正回购方须按实际年化利率报价融资,否则,遇回购品种实际资金占用天数多于名义天数时,按原报价习惯将面临到期结算融资成本增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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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实施债券质押式回购新规

为完善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17年4月14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涉及债券交易若干条款的通知》,债券质押式回购新规于2017年5月22日正式实施。本次规则修改,是完善质押式回购利率形成机制的重要举措。

本次新规调整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修改质押式回购计息规则,计息天数从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以消除名义计息天数规则下由于周末和节假日因素导致的回购利率大幅波动,同时将全年计息天数从360天改为365天;二是修改质押式回购收盘价计算方法,由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修改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以提高回购收盘价稳定性。新规实施后,将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参与交易所回购市场,投资者在回购交易时报价将更简单,只需按照市场实际资金利率报价,不再需要根据回购资金占款天数和名义天数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报价;将有助于改善交易所回购利率大幅波动的情况,促进交易所回购利率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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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落地倒计时,配套细则即将出台

今年7月1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实施,届时我国证券市场将形成监管部门明确底线要求、行业协会制定产品名录指引(包括各市场自律规则)、经营机构制定具体分级标准的三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机制,推动证券市场实现投资者与产品精准化对标管理。

根据《办法》,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监管中应当审核或者关注产品或者服务的适当性安排,对适当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经营机构严格落实适当性义务,强化适当性管理。沪深交易所将注重发挥自律组织职责,督促经营机构严格落实适当性义务,对照《办法》规定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和业务规则,做好与《办法》规定的衔接。2017年5月16日,沪深交易所同时发布《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系统规范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市场机构普遍预计,《办法》实施以后,全国股转系统将在原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基础之上,继续完善细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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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中国保监会与香港保险监理处在京签署偿付能力监管等效评估框架协议

中国保监会陈文辉副主席在北京会见香港保险监理处梁志仁专员,并签署《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险业监督关于开展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效评估工作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标志着双方正式启动偿付能力监管等效评估工作,以实现监管制度等效互认,增进两地保险监管互信。

根据《框架协议》安排,双方签署协议即视为香港方面向保监会提出等效评估正式申请,接受保监会对其进行偿二代等效评估;同时进入《框架协议》过渡期,双方承诺给予对方过渡性优待,即承认对方的偿付能力监管效能与己方等同或相近。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尽快启动对香港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等效评估工作,并出台在监管等效基础上对香港保险业的优待政策。梁志仁专员表示,两地实现偿付能力等效互认,将增进两地保险业共同发展和业务往来,为两地保险业带来新机遇。香港方面将根据《框架协议》,积极配合中国保监会对香港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等效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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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公司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市场秩序、整治市场乱象,中国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公司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化对人身保险公司销售管理工作的监管。

《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保持监管高压态势,重点针对公司销售合规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在日常监管中采取多种调查取证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加快调查程序,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从严从速进行处罚。《通知》明确要求对于公司销售管理存在的10种违法违规情形依法进行处罚,并对省级分公司采取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3个月至12个月的监管措施。人身保险公司一年内因上述情形有2家以上省级分公司被保监局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对总公司采取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3个月至12个月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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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印发2017年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保险监管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中国保监会近日印发《2017年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于6月初启动农业保险专项检查工作。

《方案》提出,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是强化农业保险监管,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推动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控,有效提升承保理赔档案完整性、真实性水平,夯实农业保险合规经营基础,促进农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检查的工作重点。一是重点抽查农业保险业务规模靠前的机构,及内控管理薄弱的机构。二是重点核查违规问题屡禁不止、市场反映比较突出、基层机构服务能力差距明显的地区。三是检查内容重点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为主,在此基础上,视情况对业务真实性开展延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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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六部委:2017年7月1日起将调查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为了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行为,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同时,六部委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六部委表示,《管理办法》主要对在中国境内开立账户的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影响较大。这里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和企业(包括其他组织),但不包括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中央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在所在地政府认可和监管的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关联机构。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在开立金融账户时,需要详细填写账户持有人或控制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包括姓名(名称)、现居地址、税收居民国(地区)、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出生地、出生日期等信息,并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上述信息报送到相关部门后,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我国对外签订的协议交换给账户持有人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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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国家网信办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7年5月22日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细则旨在进一步细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提高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细则》重点明确以下内容: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具体类别,细化了每类服务的概念、许可条件、申请材料等,使其更具可操作性;二是适应国有单位转企改制、企业股份制改造等情况,细化了企业法人申请材料等,以更好地维护资本安全、信息内容安全;三是明确传播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完善的平台账号用户管理制度、用户协议、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等;四是明确了技术安全评估有关要求,细化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境内外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企业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合作的安全评估要求。五是对许可变更、续办、注销等环节的条件、材料、程序等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许可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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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住建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专门对住房租赁和销售进行的规范。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住房租赁、住房销售、房地产经纪服务、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明确规定,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

《条例》要求出租人出租住房应当符合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的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而承租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及物业管理要求合理使用租赁住房,不得擅自改动住房结构和室内设施设备,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条例》提出,除另有约定外,承租人应当按月支付租金。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此外,《条例》要求提供住房租赁、销售信息发布服务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对信息发布者的身份进行审核和登记。当事人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信息发布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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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印发《”十三五”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日前,科技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十三五”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旨在进一步建设完善国家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提升我国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开展全海深潜水器研制及深海前沿关键技术、深海通用配套技术、深远海核动力平台关键技术等研究,开展1000米7000米级潜水器作业及应用能力示范,形成3个5个国际前沿优势技术方向、10个以上核心装备系列产品;开展海洋环境监测技术研究,发展近海环境质量监测传感器和仪器系统以及深远海动力环境长期连续观测重点仪器装备,自主研发海洋环境数值预报模式,构建国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平台原型系统。《规划》还提出了深海探测技术研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深水能源和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极地科学技术研究、开展海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平台建设及人才培养等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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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

中华企业拟以174.7亿元收购中星集团100%股权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企业”)于2017年5月22日晚发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地产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中星集团100%股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拟注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747,214.67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85%即1,485,132.47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15%即 262,082.20万元。

根据公告,中星集团为一家具有国家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专业房地产企业,其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投资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等业务。公告表示,本次交易不会改变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专注于房地产事业,继续把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为股东创造价值以及扩大品牌影响力作为努力的目标,打造地产集团旗下房地产开发及综合服务商;本次交易将增强公司实力,进一步改善公司经营水平,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业内人士分析,中华企业是上海解放后第一家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其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经营和开发。通过此次交易,上市公司的房地产服务业务实力将得到提高,有利于拓展业务的增长空间并实现业务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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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旗下新鸿基金融收购英国券商North Square Blue Oak Ltd.

日前,光大证券持股70%的新鸿基金融公司收购英国机构经纪公司及研究公司North Square Blue Oak Ltd.全部股份的交易,已获当地监管机构同意。通过此次收购,新鸿基金融取得了英国机构经纪、专业研究和企业融资业务资格,国际业务板块首次登陆欧洲市场。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在英国收购证券公司,有助于光大证券海外布局,拓展国际销售和交易网络,扩大全球客户基础。此次收购的英国证券公司North Square Blue Oak Ltd.,作为伦敦证券交易所成员,受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监管,并获其许可开展机构经纪(不包括零售经纪)、专业研究和股债权融资、配售、兼并收购等企业融资业务,曾完成多项配售和收购等项目。据悉,上述交易完成后,双方将进一步提升业务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合力为境内外客户提供金融产品交易、企业融资、资产管理等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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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集团成功收购马来西亚最大车企宝腾汽车49%股份

中国浙江吉利控股集团(以下简称”吉利集团”)与马来西亚DRB-HICOM集团(以下简称”DRB”)于2017年7月24日在吉隆坡签署具有约束力的关键条款协议。吉利集团将收购DRB旗下宝腾汽车(PROTON Holding)49.9%的股份以及豪华跑车品牌路特斯(Lotus Group)51%的股份,吉利集团将成为宝腾汽车的独家外资战略合作伙伴。

吉利控股集团常务副总裁、CFO李东辉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宝腾和路特斯的加盟将进一步完善吉利集团的全球化布局。DRB集团CEO Syed Faisal Albar表示,相信有了新的战略合作伙伴,宝腾汽车的发展将进入快车道,并获得新生。据悉,双方将在该关键条款协议基础上继续展开谈判,预计于2017年7月中旬前签署最终协议。在协议获得政府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双方将开始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充分协调技术资源,统筹各方优势,支持和推动宝腾及路特斯汽车的转型。吉利集团和DRB致力于不断提升宝腾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努力将其打造成为马来西亚市场占有率第一的民族汽车品牌以及东南亚市场的领导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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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技收购河北中联10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技”)于2017年5月20日发布公告称,截止5月18日,中广核技100%收购的河北中联银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中联”)已收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并领取了更新后的《营业执照》,中广核技收购的河北中联股权已全部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中广核技称,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河北中联成为中广核技全资孙公司,河北中联亦将纳入中广核技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根据中广核技公告,其旗下全资子公司高新核材分别于2017年1 月 12 日、4月13日两次,共3亿元收购了河北中联100%股权。国信证券对此分析称,中广核技在改性高分子材料领域上游研发制造电子加速器,实现对核电电缆料制造厂商的电子加速器设备销售等协同效应将为河北中联后续发展带来很大支持。另外,中广核技通过收购河北中联,可以完善高新材料全国区域布局,获取优质资源,实现渠道共享,优化营销网络,进一步奠定龙头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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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tons – 法讯 – 中国 – 545期 – 2017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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