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 - 中国
2015年 03月
法讯中国第446期

法讯中国第446期

资本市场

国办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0年,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孵化培育一大批创新型小微企业,并从中成长出能够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骨干企业。《意见》从构建众创空间、降低创新创业门槛等八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明确要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增强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作为从事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或特色分(支)行,提供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方式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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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发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日前发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下称《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引》所称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获得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上市公司应以员工持股计划的名义向本公司申请开立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并可向本公司申请开立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 根据《指引》,申请人申请办理股票、资金的过户、划转业务的,本公司于交易日日间办理资金划转,于交易日日终办理股票过户、划转。此外,本公司于每个交易日日终向上市公司提供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的当日余额及变动情况数据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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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发布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布《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将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目标调整为”三个不低于”,从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维度更加全面地考查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

《意见》还从信贷计划、机构建设、尽职免责、内部考核、金融创新、规范收费、风险防控、监管激励约束、优化服务环境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内部考核方面,《意见》要求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业务设立专门指标,强化绩效考核倾斜。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出全行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2个百分点以内(含)的,不得作为银行内部对小微企业业务主办部门考核的扣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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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

证监会、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2015年3月29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行政和解金的管理应当遵循专户管理的原则,专门用于补偿投资者因行政相对人行为所受的损失。投保基金公司不得混同不同和解案件的行政和解金,不得使用特定案件中行政相对人交纳的行政和解金对因其他案件受到损失的投资者作出补偿。根据《办法》,投保基金公司收到行政和解金后,应当尽快制定行政和解金补偿方案,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投保基金公司使用行政和解金对投资者作出补偿的,补偿数额原则上以投资者受到的损失为限。此外,行政和解金的管理方式应当限于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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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

近日,证监会修订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2015年修订)》(下称”24号准则”)。

24号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取消公司债券发行的保荐制和发审委制度相衔接,将申请文件报送主体由保荐机构改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取消了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调整为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取消了发行人向发审委提交文件的要求。二是针对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扩展至所有公司制法人,考虑到各类公司的不同情况,对发行人提供授权文件、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的要求进行了相应调整。三是取消了发行公告和承销协议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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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

证监会日前修订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下称”23号准则”)。

23号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增加了公司治理情况的披露要求,同时要求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告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二是增加了商业保险、债券回售条款等增信及偿债保障机制,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及风险防范、解决机制,发行可交换债、债券定价流程和配售规则,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的披露要求;修改了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方面的披露要求。三是简化了发行人历史沿革的披露要求,增加了发行人业务、财务会计信息、担保人情况的披露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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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两部门明确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失业保险费率整体下调1个百分点。

《通知》提出,从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职工的费率应当统一。《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对基金支付能力的影响,结合实际,认真测算,研究制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具体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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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正式发布再保险登记制度

日前,保监会正式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实施再保险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所有参与中国境内再保险业务的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经纪人都应当在保监会建立的再保险登记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并对境内外机构规定了不同的注册方式,创新建立境外保险机构注册引荐机制。《通知》还细化了资质标准,利用信息技术转变监管方式,将资质标准内化到再保险登记系统,实现系统自动审核。符合资质标准的机构将自动进入有效清单,供我国保险公司在开展再保险业务时选择;对于故意隐瞒信息或者故意发布虚假信息的机构,从有效清单剔除,并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中国市场再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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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五部门补充明确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

近日,国税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补充公告》(下称《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告》明确,《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取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后,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按规定凭学生证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按规定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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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国务院:在粤对港澳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在广东省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

《决定》提出了改革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投资服务贸易领域的管理模式。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对公司设立及变更的合同、章程实施备案管理,暂时停止参照执行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合同、章程审批规定。《决定》明确了扩大服务业开放,需要在广东省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的具体范围,包括《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等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以及有关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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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最高检司法部印发方案全面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最高检、司法部日前印发《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知情权保障、加快制度立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改革任务。《方案》规定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分别选任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不得互相兼任;为提高人民监督员的广泛性、代表性,《方案》规定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自荐方式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还要求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产生的人民监督员一般不超过选任总数的5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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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规范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

最高检日前印发《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共六章四十条,主要规定了涉案财物范围、部门职责分工和查封、扣押、冻结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对涉案财物的移送、审查、接收、保管、处理、监督等内容。《规定》指出,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凡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都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予以解除、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此外,《规定》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对涉案财物的审前返还与先行处置程序,明确了诉讼程序终结后对涉案财物的处理期限、责任部门、审批流程、处理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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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规范民事再审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于3月5日公布《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明确”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以”通过庭审认定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为原则,以发回重审为例外,同时规定对”认定事实错误的”不得发回重审。在程序违法的问题上,《司法解释》明确只有一审程序严重违法,才是发回重审的理由。《司法解释》强调启动再审应回归法定标准,不得因指令再审和信访等因素而降低相关标准。此外,《司法解释》要求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要阐明具体理由,并对审判纪律以及责任提出了要求,确保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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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宝洁旗下佳洁士:因虚假广告违法被重罚603万元

3月9日,隶属于宝洁集团旗下的佳洁士品牌(Crest)在华所售的”双效炫白牙膏”因构成虚假广告被上海市工商局处以603万元罚款,这也刷新了我国针对虚假违法广告的罚单峰值。

据工商部门透露,处罚原因是由于该广告画面中突出显示的美白效果是后期通过电脑修图软件过度处理生成的,并非牙膏的实际使用效果。上海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缪钧表示,这是行政部门根据广告法以广告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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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2025″规划

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针对产业发展提到了一个新概念:要实施”中国制造2025″。究竟什么是”中国制造2025″,可能社会各界还不太熟悉。在4日的全国政协分组讨论中,全国政协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透露,目前工信部与工程院正在制定中国制造2025年规划,很快要上报国务院。

从世界范围来看,工业4.0概念引领了全世界制造业的发展方向。其强调的工业化和智能化融合发展道路,已被我国一些制造业发达的地区率先借鉴。中国要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迈进,当然不能在这一波全球性的产业革命中落后。

“中国制造2025″只是中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强国迈进的第一步。据工信部部长苗圩介绍,从制造业大国到强国大致需要三十年,分三步走,”中国制造2025″也就是三步走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

不同于人们熟悉的五年规划,这个规划年限扩展到2025年,更注重中长期规划,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在第一个十年里,将首先出台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三年行动计划。这一计划将着力突破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机械、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推进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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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完善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直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求赔偿。《意见》还鼓励、引导有柜台或者场地出租的商场、超市,特别是具备一定规模的家具、建材、家电等大型商场,网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平台等为销售者、服务者提供经营条件及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赔偿先付制度,并明确启动赔偿先付的条件、流程、方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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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tons – 法讯 – 中国 – 446期 – 2015年03月13日

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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