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 - 中国
2018年 05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和《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和《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

资本市场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和《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

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风险管理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定期报告指引》)。两个指引的发布旨在健全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强化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力度,提升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披露质量,解决市场关心的信息有效性问题,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风险管理指引》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明确各市场参与人的信用风险管理职责。建立以管理人为核心的系统全面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增信机构、托管人、资信评级机构等参与机构在信用风险管理中的具体职责。二是建立以信用风险为导向的分类管理体系。根据风险程度高低,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分为正常类、关注类、风险类和违约类。管理人应当按照指引规定,根据风险监测和排查结果对专项计划实施分类管理。 三是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的风险管理报告制度。指引规定管理人应当每半年向深交所报告一次风险分类及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风险类和违约类专项计划化解处置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提交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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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配合创新试点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相应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部分条款

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稳妥安排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拟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个别条款进行修订,并从今天开始就修订内容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试点企业发行存托凭证纳入《办法》的适用范围。二是增加定价方式的灵活性,取消发行规模2000万股以下的企业应直接定价发行的硬性规定,允许企业自行选择定价方式。三是明确网下设锁定期的股份(或存托凭证)均不参与向网上回拨,同时允许发行存托凭证时可根据需要进行战略配售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以便于形成网上网下合理的分配结构和新增股份(或存托凭证)上市节奏,稳定市场、平抑炒作。四是明确未盈利企业估值指标的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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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持续稳步推进分行业监管,发布民用爆破、珠宝、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披露指引

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民用爆破、珠宝、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三项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这是深交所全面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与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自律监管规则体系、不断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又一重要举措。

本次发布的指引体现了三个方面亮点。一是完整呈现公司经营全貌,要求公司紧密结合行业经营特点,从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定性与定量、价值与风险多维度披露公司经营概况,避免信息空洞与泛化。二是深入挖掘行业特点,提升信息披露的深度与精度。例如,民用爆破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且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指引强化了产能、许可与资质、安全生产事项的披露要求;珠宝行业经营模式多元、门店分散、存货单价较高,指引强化了不同经营模式、门店与存货信息的披露要求。 三是兼顾信息披露效果和披露成本,平衡信息披露必要性与披露成本之间的尺度与分寸,合理区分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的披露范围与内容,设置重要性标准,避免过多增加公司披露压力与信息冗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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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开展境外投资的,不得将人民币资金汇出境外购汇。同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央行上海总部报送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基本情况、托管银行、资金来源及规模、投资计划、资金汇出入、境外持仓情况等信息。

《通知》称,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跨境资金流动形势、离岸人民币市场流动性及人民币产品发展情况等因素对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实施宏观审慎管理。《通知》还要求,境内托管银行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展业原则,加强对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行为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确保相关业务依法依规开展,并按照相关要求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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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原中国保监会2010年5月12日发布的《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0年6月2日发布的《关于实施〈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时废止。

《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在公司网站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保险公司网站应当保留最近5年的公司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和临时信息披露报告。保险公司不能按时进行信息披露的,应当在规定披露的期限届满前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相关情况,并且在公司网站公布不能按时披露的原因以及预计披露时间。保险公司在公司网站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介以外披露信息的,其内容不得与公司网站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介披露的内容相冲突,且不得早于公司网站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介的披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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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两部门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支持创业投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两部门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通知》还指出,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多个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对其中办理注销清算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额的70%尚未抵扣完的,可自注销清算之日起36个月内抵扣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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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塔纳“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倡议》发布

2018年5月16日,由哈萨克斯坦国家收入委员会、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有关机构共同主办的“一带一路”税收合作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闭幕。这是首次以“一带一路”税收合作为主题举办的国际税收会议,来自50个多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200多名代表出席会议。参会各方就税收法治、纳税服务、争端解决和能力建设等议题深入讨论并达成广泛共识,联合发布了《阿斯塔纳“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倡议》。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强调,“一带一路”建设越深入,加强税收合作越重要。围绕税收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王军提出三点倡议:一是以丝路精神为指引,聚焦实现更加深入、更加全面、更加多元、更高层次的税收合作这一目标,着力构建税收合作长效机制。二是建议在二到三年内,采取分步走的方式,循序渐进,逐步实现“一带一路”多边税收合作规范化、机制化、实体化。三是通过建立税务局长定期会晤机制、完善税收协定网络、加强征管能力与人才建设等措施,拓展税收合作广度和深度,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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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此次清理的范围是国务院部门和各地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重点清理有违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各类产权的规定,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居民不动产交易等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以及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使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规定。《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紧开展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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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民航局印发《国际航权资源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北京“一市两场”国际航权配置政策》

近日,民航局正式印发新修订的《国际航权资源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着力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国际航权资源配置与使用管理机制,对国际航权资源进行分类配置管理,渐进打破“一条远程国际航线一家承运人”的规则,建立航权资源配置遵循的原则及量化指标体系,严格航权使用管理。依据《办法》,民航局同时制定《北京“一市两场”国际航权资源配置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以更好推进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和北京新机场两个大型国际枢纽建设。《办法》及政策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六章55条。《办法》明确,国际航线分为一类国际航线和二类国际航线。一类国际航线是指我国至航权开放国家的航线或航权部分开放国家的协议开放航线。二类国际航线是指一类国际航线以外的航权受限市场的国际航线,分为二类远程国际航线和二类非远程国际航线。中国国内航点至美洲、欧洲(不含俄罗斯)、大洋洲、非洲航点的二类国际航线为二类远程国际航线,其他为二类非远程国际航线。《办法》鼓励空运企业根据航空运输协定及有关协议开辟新的国际航线。对于服务国家战略和行业发展战略的枢纽机场发展、航线网络拓展,民航局将通过调整国际航权资源配置指标体系给予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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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2018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日前,工信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2018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提升信息通信业供给能力、补齐发展短板、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消费扩大升级,有力支撑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意见》指出,要面向全球领先水平,加快宽带网络演进升级,要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持续加大投资力度,扩大光纤宽带网络覆盖,继续推进光纤改造,普遍提供百兆宽带接入能力,全年新建光纤端口超过5500万个,光纤宽带用户占比超过90%。推动基础电信企业部署更大容量光纤宽带接入网络,在超过100个城市试点向用户开通千兆宽带业务;要增加4G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新建4G基站45万个,提高办公及商务楼宇、电梯等室内覆盖水平,提升铁路、公路沿线连续覆盖质量。在有需求的热点地区,加大载波聚合等4G演进技术的部署力度。进一步优化4G业务质量,提升话音和数据业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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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内和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婚姻登记信息实现有效整合和共享

近日,民政部和外交部正式通过网络专线的形式实现了民政部门办理的婚姻信息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婚姻登记信息的有效整合和共享。

通过专线,外交部定期将驻外使领馆办理的婚姻登记信息及时推送至民政部全国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民政部全国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今后,民政部门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可以直接通过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到当事人在驻外使领馆办理的婚姻登记信息。同样,驻外使领馆在办理婚姻登记时也可以到民政部全国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中查询到当事人在国内办理的婚姻登记信息。这项举措对于健全婚姻登记联网审查功能,增强婚姻登记核查的准确性,有效应对婚姻当事人骗取婚姻登记等违法问题,切实增强婚姻登记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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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关于促进航空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

日前,《民航局关于促进航空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该《指导意见》是民航抢抓航空物流业发展新机遇的现实任务,也是补齐民航行业货运发展短板的具体举措,对加快推进民航强国建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明确,将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客户为本的价值取向,聚焦影响航空物流发展的突出矛盾和瓶颈问题,抓住提质增效的“牛鼻子”,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着力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竞争力,促进航空物流信息化、专业化、网络化、社会化发展,构建高效、绿色、安全、可靠的航空物流服务体系,更好发挥航空物流推动临空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对现代物流的需要。根据《指导意见》,航空物流业发展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市场主导、创新驱动,标准先行,绿色发展,统筹协调、融合发展等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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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

利群股份拟16.65亿收购72家乐天门店

近日,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收购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的香港法人公司2家及华东地区法人公司10家,以实现收购该12家公司直接持有或通过其子公司间接持有的15处房产和72家门店等经营性商业资产之目的,本次交易对价为16.65亿元。

公告显示,此次交易完成后,利群的门店数量将实现翻倍增长,覆盖山东、江苏、安徽、浙江、上海五个区域市场,公司的经营规模显著扩大。值得注意的是,利群方面指出未来在逐步开设收购门店的同时,会启动江苏区域的综合物流中心的选址和建设,实现区域集中配送。公司公告也指出,交易完成后,随着被收购门店陆续开业,营业收入将有大幅度提升,但同步启动多家门店开业筹备工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而且多家门店集中开业产生一定的期间费用,短期内会对公司的利润指标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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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拟52亿元要约收购长园集团

2018年5月15日晚间,长园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收到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关于拟向贵公司全体股东发起部分要约的函》,格力集团决定以部分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公告显示,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收到格力集团《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该公告显示,基于要约价格为19.8元/股,收购数量为2.65亿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为52.46亿元。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格力集团自有及自筹资金,不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方。目前,格力集团已将人民币10.5亿元(即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的20%)存入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长园集团董秘倪昭华此前曾对媒体表示,格力集团要约收购长园集团,是因为看好公司三大业务板块。对于双方是否会共同联手涉足汽车产业链,其并未正面回应。据悉,李嘉诚家族旗下长和投资曾是长园集团大股东。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投入。业内认为,格力收购长园集团或意在进一步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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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汽车超12亿元收购5家奔驰4S店

2018年5月14日晚间,广汇汽车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庞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签署收购协议,公司拟收购赤峰市庞大之星、德州市庞大之星、唐山市庞大之星、邯郸市庞大乐业、济南庞大之星5家公司各100%股权,交易额拟定12.53亿元。据了解,上述5家公司全资拥有5家4S店,均为奔驰品牌。

广汇汽车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目前经销50多个乘用车品牌,运营800个营业网点,包括737家4S店。其中超豪华、豪华品牌4S店达到195家。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品牌结构、提升豪华品牌占比,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而对于被收购方庞大集团而言,此次交易预计将给庞大集团带来收益6.16亿元。庞大集团在公告中称,将上述子公司进行转让处置,旨在回笼资金,增加公司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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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tons – 法讯 – 中国 – 594 –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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