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
2022年 03月
香港交易所《企业管治守则》及《上市规则》变更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香港交易所《企业管治守则》及《上市规则》变更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2021年12月10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交易所”)公布有关加强上市公司企业管治常规及汇报的谘询总结1。交易所收到214份意见书,普遍支持提升董事会独立性及促进董事会性别多元化。然而,回应人士对连任任职9年以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建议,以及董事会性别多元化的目标和时间表,看法各异。

有关谘询文件原建议的摘要,请参阅易周律师行2021年4月的法律简讯2

《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修订案于2022年1月1日生效,但如发行人的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时间均已超过九年,则须委任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这项规定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企业管治守则》的主要变更的摘要如下。

交易所还为董事会及董事刊发新的企业管治指引,以协助发行人遵守新规定。

交易所《企业管治守则》修订结构

交易所已将《主板上市规则》附录14及《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15更名为《企业管治守则》并将其重新安排为第一部分-强制性披露要求和第二部分-良好企业管治(原则)、守则条文和建议最佳常规,以提高其可读性。

《企业管治守则》第一部分的强制性披露要求必须在发行人的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

《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的原则是在“遵守和解释”的基础上实施的。 发行人必须在其年度报告(及财务摘要报告,如有)和中期报告(及中期摘要报告,如有)中说明是否已遵守守则的规定,并解释是否有任何偏离守则的行为。

文化及举报政策

新守则条文A.1.1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发行人的文化与其宗旨、价值观和战略相结合,并要求所有董事诚信行事,以身作则及推广所期望的文化。

在新守则条文D.2.6下,上市发行人还被要求建立一个举报政策,此前仅为建议最佳常规。新守则条文D.2.7要求发行人建立促进和支持反腐败法律法规的政策和体系。香港主板及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27及20,已规定发行人须按不遵守就解释的原则,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披露有关政策的资料。

董事会独立性

新守则条文B.1.4 要求交易所上市发行人建立机制,确保董事会能够获得独立意见和建议,并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上市公司董事会还应每年对这些机制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讨。

长期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

如果发行人董事会的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时间均超过9年(“长期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新守则条文B.2.4要求:

  1. 应在发行人的下一次股东周年大会上委任一名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该规定将在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务年度生效);及
  2. 股东通函及/或附随股东周年大会通知的说明函件,应以实名方式披露每位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

交易所并没有采纳其要求长期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连任须获得发行人独立股东批准(即控股股东及其联系人以外的股东)的提案。根据守则条文B.2.3的规定,他们的连任仍需获得股东的批准。然而,守则条文 B.2.3的修订要求连同重选独立非执行董事决议一起发送给股东的文件应包括董事会(或提名委员会)认为董事仍然独立并值得连任所考虑的因素,过程和讨论。

给予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股本权益酬金

交易所已推出新的建议最佳常规E.1.9,规定发行人一般不应給予独立非执行董事带有绩效表现相关元素的股本权益酬金。

取消非执行董事的特定任期

此前守则条文要求在特定任期内任命非执行董事的规定已被取消。交易所认为,守则条文B.2.2规定董事每三年轮退一次,已可达到让股东利用投票罢免不获批准董事的目的。

董事会多元化–禁止单一性别董事会

修订后的《主板上市规则》13.92(《创业板上市规则》17.104)指出,虽然董事会多元化可以通过多种因素实现,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专业经验和文化及教育背景,但香港交易所不会认为单一性别的董事会已实现多元化。于2024年12月31日前,拥有单一性别董事会的现有上市发行人须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交易所首次上市申请人性别多元化

申请于2022年7月1日或之后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须确定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其委任将于上市时生效。

有关董事的声明及承诺书(表格B及H适用于主板上市申请人,表格A及B适用于创业板上市申请人)已修订,规定董事须注明性别。拥有单一性别董事会的发行人如在上市文件中承诺实施性别多元化的政策,预计将会委任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交易所《企业管治守则》披露性别多元化的目标和时间表

根据新的强制性披露要求的J段,发行人必须在其《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

  1. 董事会的性别多样性将如何实现,何时实现;
  2. 董事会实现性别多样性的数字目标和时间表;
  3. 为实现性别多样性而为培养董事会潜在接班人而采取的措施;及
  4. 劳动力中的性别比例(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实现性别多样性的任何计划或可衡量的目标,以及使实现劳动力中的性别多样性更具挑战性或不太相关的任何缓和因素或情况。高级管理层的含义与《主板上市规则》附录16(《创业板上市规则》18.39)相同,可能包括附属公司的董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行人的附属公司的监事、部门负责人、集团内部门或其他运营单位(发行人董事会认为合适的)。3

上市发行人每年检讨董事会多元化

新的守则条文第B.1.3条规定发行人关于董事会多元化的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须由董事会每年进行检讨。

强制提名委员会

联交所上市发行人必须设立提名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董事会主席担任主席,成员须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的规定已经从一条守则条文升级为一条《上市规则》条文-新的《主板上市规则》第3.27A条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36A条。

联交所未采纳相关建议,即仅独立非执行董事被准许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及保留提名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担任的灵活性。

与股东的通讯

新的《强制披露规定》第L段已升级为一条强制披露条文,即规定发行人须在其《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其股东的通讯政策(或其摘要)及表示其已检讨其在该年度的施行及有效性(包括如何得出相关总结)的声明。

披露董事在股东大会的出席率

新的《主板上市规则》第13.39(5A)条(《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47(5A)条)规定上市发行人须于投票表决结果的公告中披露董事在股东大会的出席率。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登载

经修订的《主板上市规则》第13.91条(《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3(5)(d)条)规定上市发行人须于刊发其年报的同时刊发《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该项规定自2022年1月1日及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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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tons – 香港法律 – 428 –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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