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法律
2020年6月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延长社交距离限制措施实行期间至2020年6月18日并放宽入境管制
2020年6月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布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香港法例第599G章)实行的禁止公众地方群组聚集规定(禁止群组聚集规例)将至少延长14天。
1. 禁止群组聚集
2019冠状病毒(COVID-19)传播,香港特别行政区已经数次延长社交距离限制措施实行期间。上一次对《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的延长将于2020年6月4日到期。但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最近发布的公告,在公众地方禁止群组聚集的规定将持续有效至少达致2020年6月18日。有关《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的详细分析请参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延续社交距离措施实施期间》。
2. 入境管制措施
2020年2月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已颁布入境管制措施,其中包括针对抵港人士的强制检疫措施。该等措施最初是编入《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香港法例第599C章)(第599C章),适用于所有由内地,澳门或台湾抵港的人士。随后政府又颁布了《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香港法例第599E章)(第599E章),适用于从香港及中国内陆以外所有地方抵港的人士(统称为“强制检疫规例”)。
2020年6月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还公布将延长包括强制检疫规例在内的入境管制。与此同时,政府考虑到有必要逐步放宽针对从个别国家及地区抵港人士的强制检疫规例。为此,政府将修订强制检疫规例,修订将于2020年6月5日凌晨零时起生效。
强制检疫规例修订将国家和地区进行以下归类:
- 第一类地区-从该等地区抵港的人士需要接受强制检疫。
- 第二类地区-从该等地区抵港的人士则可在符合相关条件(如接受2019冠状病毒测试而结果为阴性)下获免除强制检疫安排的要求。
上文提述第一及第二类别地区对从中国以内及中国以外地区抵港的人士均适用。2020年6月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布中国在香港以外的所有地区及中国以外的所有地区属第一类指明地区。
3. 获豁免人士类别
根据强制检疫规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可豁免部分抵港旅客接受强制检疫。第599E章条文现准许以下类别人士抵港后获豁免被安排强制检疫,前提是政务司司长认为该等人士入境香港:
- 对供应香港正常运作或香港的人日常生活所需的物品或服务属必要;
- 对政府运作属必要;
- 对保障香港的人的安全或健康或处理公共卫生紧急事态属必要;或
- 鉴于有关个案的情况极其特殊,在其他方面符合香港的公众利益。
另外,第599C章准许以下人士从中国内陆,澳门或台湾抵港后获豁免接受强制检疫,前提是政务司司长信纳该等人士入境香港:
- 对供应香港正常运作或香港的人日常生活所需的物品或服务属必要;
- 对政府运作属必要;
- 对保障香港的人的安全或健康或处理公共卫生紧急事态属必要;
- 对其在香港任何根据《教育条例》(第279章)注册的学校接受幼儿、幼稚园、小学或中学教育属必要,或对提供该等教育属必要;
- 鉴于有关个案的情况极其特殊,故此在其他方面符合香港的公众利益;或
- 该人或该类别人士的行程,对关乎符合香港经济发展利益的生产作业、业务活动或提供专业服务的目的属必要。
4. 延长强制检疫规例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还公布,考虑到目前有关2019冠状病毒的情况将在中国及全世界持续存在,政府会把第599C章的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7月7日,以及把第599E章的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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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tons - 香港法律 - 398 -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