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
2020年 04月
香港政府为应对新冠状病毒(COVID-19)爆发的救济措施

香港政府为应对新冠状病毒(COVID-19)爆发的救济措施

随着香港进入新冠状病毒(COVID-19)爆发的第三个月,疫情对香港企业的经济影响越来越大。香港政府一直面临着提供财政救济的呼声:减轻从零售到教育等各行各业的财政负担。2020年4月8日,鉴于新冠状病毒(COVID-19)爆发的严重性和持续性,香港政府宣布第二轮救济措施。第二轮救济措施中的一个主要内容即启动800亿港币的就业援助计划。此计划旨在稳定就业,避免雇主裁员。

这是香港政府第二轮救济措施,被称之为“防疫抗疫基金”(“香港新冠状病毒救济措施”)。

2020年2月14日,政府宣布第一轮香港新冠状病毒救济措施,其包含24项措施,总金额约300亿港币。这些措施包括为抗击新冠状病毒(COVID-19)爆发提供资金支撑,以及提供特定行业补贴,帮助香港企业渡过难关。

在第一轮救济措施中,香港政府提议设立一项补贴计划,以鼓励和支撑本地口罩生产。在企业方面,建议向零售行业提供56亿港币补贴,这是24项措施中最高的补贴金额,因为零售业是受新冠状病毒(COVID-19)爆发影响最严重的行业之一。2020年2月21日,香港立法会财务委员会通过第一轮香港新冠状病毒救济措施。

点击此处了解更多关于第一轮香港新冠状病毒救济措施的详细信息。

以下是有关就业援助计划的详情

补贴资格

缴纳强积金供款的雇主可以申请补贴。

就业援助计划不包括受资助机构、政府及法定机构的雇员。

补贴期限

6个月

补贴金额

补贴雇员月薪的50%,补贴的月薪上限额为18,000港币,即补贴上限额为每月9,000港币

补贴形式

分两期发放至合资格雇主,第一期补贴将于2020年6月前发放。

就业援助计划的其它规定

雇主必须保证他们不会解雇雇员,但这项承诺的具体条款尚未公布。

发放补贴后可进行审计,确保补贴实际用于支付工资而未用于他处。

点击此处了解更多关于第二轮香港新冠状病毒救济措施的详细信息。

由于香港目前正处于实施香港新冠状病毒救济措施的初期阶段,更多关于措施的信息将于稍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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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tons – 香港法律 – 388 –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