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 - 中国
2018年 05月
中国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资本市场

中国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依法有序推动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走出去,切实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对境外机构的管理,中国证监会起草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共三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维持适当门槛,支持机构“走出去”。 二是规范业务范围,完善组织架构。要求境外机构突出主营业务,规范下设机构,限制返程投资,并给予现有机构二十四个月过渡期以达到法规要求。三是督促母公司加强管控,完善境外机构管理。要求母公司完善境外机构法人治理,建立对境外机构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境外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境外机构及境外业务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四是加强持续监管,完善跨境监管合作。细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报送要求,明确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完善跨境监管合作,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的信息交流,及时了解境外机构相关情况,有效防范和处置跨境金融风险。 来源 (副本)

银保监会发文: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

银保监会官网近日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跨省票据交易类、授信类等业务提出监管要求,旨在有效防范风险,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通知》首次针对跨省票据业务提出相关监管要求,比如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交易,并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票据转贴现和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交易对手管理、同业结算账户管理等重要环节的风险控制。加强员工行为管理,严禁员工参与各类票据中介和资金掮客活动。《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拟开展或已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建立分支机构间的协同与控制机制等。 来源 (副本)

中国证监会就《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为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存托凭证基本制度作出规范,中国证监会就《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规定了存托凭证发行的基本条件和程序,对通过发行存托凭证方式进行再融资作出了原则性规定;规定了存托凭证上市交易的条件和程序,明确存托凭证的减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的规定,并对通过发行存托凭证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作出原则性安排。另外,《管理办法》明确了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要求,其规定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是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在规定存托凭证信息披露原则适用《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的同时,又针对存托凭证及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特点,就存托安排、投票权差异、协议控制等事项作出特别披露要求;对确有不适用的情形,设置了申请豁免机制。 来源 (副本)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收购孟加拉国达卡证券交易所25%股权

为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和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合作,经两国监管部门批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牵头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组成的中方联合体于近日成功竞得孟加拉国达卡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达卡交易所”)25%股权。 达卡交易所历史可追溯到1954年,是孟加拉国最主要的证券交易所和世界交易所联合会正式会员。截至2017年12月底,达卡交易所上市公司303家,上市公司总市值440亿美元。下一步,中方联合体将根据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遵守两国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孟加拉国当地法律法规,有序推进与达卡交易所在交易技术、市场培育、产品开发等重点领域的务实合作,助推达卡交易所取得更好发展,共同参与和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为两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来源 (副本)

中国证监会就《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有序引入优质境外金融机构投资期货公司,提升我国期货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中国证监会会同相关部委制定《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外资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外资办法》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界定为单一或有关联关系的多个境外股东持有(包括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公司5%以上股权的期货公司。二是细化境外股东条件。境外股东须为金融机构,且具有良好的国际声誉和经营业绩,近3年业务规模、收入、利润居于国际前列,近3年长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平。三是规范间接持股。要求境外投资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应转为直接持股,但对通过境内证券公司间接持有期货公司股权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予以豁免。四是明确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规定。外商投资期货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须在境内实地履职,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高级管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高级管理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五是对文本语言和信息系统部署提出要求。 来源 (副本)

保险

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监管正式为保险关联交易重新“立规矩”,被视为强化保险关联交易监管硬约束的体现。 《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全系统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实行“穿透式”监管,对于关联交易链中关联方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分类更为细化,并建立违规问责机制、问责到人,确保看得见、管得住。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哪些是保险公司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其他关联方。值得一提的是,对保险公司关联方的认定,还将追溯至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或其他协议安排,并穿透至实际权益持有人认定。《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动态监测关联交易的各项金额及比例,建立预警和管控机制,及时调整经营行为。未来,监管机构可以根据保险公司治理状况、偿付能力状况以及所受强制措施和监管处罚的情况,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来源 (副本)

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保险保障基金六项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四项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保险保障基金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包括: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以及依法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中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接受捐赠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购买政府债券、中央银行、中央企业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取得的收入。免征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包括: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和破产救助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过程中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以保险保障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对与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签订上述产权转移书据或应税合同的其他当事人照章征收印花税。 来源 (副本)

财政部印发《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 《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通知》指出,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 (副本)

行业

银保监会等四部委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银保监会等四部委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将严厉打击一些非法金融活动: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等行为。 《通知》明确,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通知》指出,严厉打击以下非法金融活动: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同时,《通知》要求,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 来源 (副本)

北京市出台政策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严惩弄虚作假

近日,《北京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公布,《方案》明确要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对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区、市环境保护部门可公开约谈其政府负责人;同时要严惩企业、机构和个人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信息公开公示系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方案提出,要准确界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责任,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环境监测机构要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开展监测活动。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对违法违规操作或直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建立覆盖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环境监测机构内部质量控制规程,按规定开展监测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进行监测仪器的检定校准与量值溯源。 来源 (副本)

并购

荣科科技加码智慧医疗,拟不超过3.5亿收购今创信息

在国家大力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的背景下,荣科科技继续深耕智慧医疗板块。停牌三个月后,公司近日披露购买资产预案,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今创信息100%股权,交易价格暂定为3.4亿至3.5亿元。通过本次收购,荣科科技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医疗信息化行业的产品线,促进公司智慧医疗战略的实现。 据了解,今创信息是国内最早涉足医疗病案管理软件领域的专业厂商之一,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2000多家基础客户,数百家三级甲等医院用户,在市场占有率上拥有较明显的优势。同时,今创信息拥有较为完整的病案信息化解决方案产品,可以为医院客户提供基于病案管理及数据分析的增值服务。荣科科技表示,本次收购今创信息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在医疗信息化行业的产品线,公司可拓展病案管理系统领域业务及医疗机构最前端的数据业务,为公司现有的临床信息系统和医疗可视化产品提供数据支撑和应用模块互补。同时可以通过客户资源、渠道资源的共享,协同业务资源,提升上市公司在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来源 (副本)

阿里巴巴全资收购南亚电商平台Daraz

近日,成立于巴基斯坦的电商公司Daraz于2018年5月8日宣布被阿里巴巴集团全资收购。本次收购完成后,Daraz将继续保持原品牌名运营。 资料显示,Daraz于2012年成立,现已发展成为巴基斯坦国内最受欢迎的网上购物平台,此外,该公司还在孟加拉国、缅甸、斯里兰卡和尼泊尔开展业务。另外,以全球化为方向,国际业务愈发成为阿里巴巴新的增长引擎。根据阿里最新公布的财报数据,2018财年,阿里巴巴海外零售业务收入增长94%,主要得益于东南亚电商平台Lazada和全球零售市场平台速卖通的强劲增长。Daraz也将充分利用阿里巴巴在技术、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和物流方面的优势和经验,推动在上述五国市场份额的进一步增长。公开信息显示,这五国市场的总人口超过4.6亿,而其中60%人口的年龄在35岁以下。 来源 (副本)

远洋地产将收购安邦旗下邦邦置业50%股权

远洋集团近日在港公告,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远洋地产与安邦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安邦和谐置业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后者转让的北京邦邦置业50%股权。 公司将与安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视乎业绩发展需要积极促进双方在各自优势领域的合作,包括不动产开发、战略投资、不动产金融业务、保险业务、养老业务等5大领域。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在不动产开发业务领域合作的具体措施,据此可依托安邦地产业务资源与公司进行深化合作,公司提供发展及管理服务。 来源 (副本)

金隅集团收购环渤海控股公司

近日,新三板公司环渤海发布公告称,上市公司金隅集团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津诚资本持有的天津建材55%股权,天津建材持有环渤海51.66%股份,系环渤海的控股股东。转让价款总额为40.18亿元。 本次收购前,金隅集团未持有环渤海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金隅集团将持有天津建材55%股权,从而间接控股环渤海51.66%的股权。本次收购将导致环渤海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金隅集团将获得环渤海的控制权,金隅集团将成为环渤海的间接控股股东。金隅集团控股天津建材可以使其更从容的优化各业务板块在京、津区域的布局,有利于非首都功能向外疏解,充分发挥京、津区域比较优势。金隅集团参与天津建材混改顺应国家发展战略和方向,符合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和实现互利共赢的政策思路 来源 (副本)

海澜之家逾5亿元收购上海瀚银64%股份

海澜之家并购上海瀚银已于近日正式落定,以64.1623%股份的绝对优势成为瀚银的第一大股东,其他小股东的股份均在10%以下。此项收购始于去年底,上海瀚银的原股东西藏云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17年12月转让了其占有的6.9238%股权,获得了近5600万元。据此推算,海澜之家拿下上海瀚银64%股份耗费超过了5亿元。 上海瀚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致力于移动电子商务及移动支付领域的开发,为银行、金融企业、电信运营商和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解决方案。根据业内人士分析,海澜之家虽运营有海澜之家电子商务网站,但基本为自营,不像唯品会、京东、有赞等电商有第三方卖家入驻,对支付合规的诉求没有那么强烈,除非是为后期扩展网站商品品类和商家做准备,因此目前来看,海澜之家此次并购瀚银更像是财务投资。 来源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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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tons – 法讯 – 中国 – 593 –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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