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 - 中国
2019年 06月
中日ETF成功互通

中日ETF成功互通

资本市场

中日ETF成功互通

2019年6月25日上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日本交易所集团(以下简称日交所集团)分别举行中日ETF互通开通仪式,4只中日ETF互通产品在上交所成功上市。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225ETF、华夏野村日经225ETF、南方顶峰TOPIX ETF和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ETF首批四只ETF互通产品挂牌交易。

在日交所集团的仪式上,日方共有4只ETF互通产品:NEXT FUNDS ChinaAMC SSE50 Index Exchange Traded Fund、Listed Index Fund China A Share (Panda) E Fund CSI300、MAXIS HuaAn China Equity (SSE 180 index) ETF、One ETF Southern China A-Share CSI 500。

中日ETF基于交易所间不同合作模式基础,综合考虑中日资本市场特点及跨境投资需求等因素,立足发挥两国资本市场比较优势,秉承两国行业机构携手发展、互利共赢的理念,最终形成创新性的业务模式。中日ETF互通是拓展中日资本市场务实合作,扩大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来源 (副本)

A股纳入富时罗素全球指数

6月21日,A股纳入富时罗素全球指数启动仪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举行,富时罗素宣布将A股纳入其全球股票指数体系,并于2019年6月24日开盘时正式生效。继明晟(MSCI)后,国际知名指数编制公司富时罗素也正式将A股纳入其指数体系。瓦卡斯•萨马德表示,中国A股正式纳入富时罗素全球指数体系是中国股市发展与对外开放的重要标志。在中国监管部门和市场机构的持续努力下,中国A股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发行上市制度持续完善,信息披露透明度逐步提升,国际投资渠道日渐丰富。富时罗素将继续提供指数基准、创新分析解决方案,更好满足全球投资者需求,促进对中国地区股票和债券的投资。

来源 (副本)

沪伦通正式通航

6月17日在英共同主持第十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的中国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与英国财政大臣哈蒙德出席了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伦交所)举行的沪伦通启动仪式。沪伦通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的机制。符合条件的两地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存托凭证(DR)并在对方市场上市交易。具体来讲,伦交所上市公司的基础股票可以通过跨境转换等方式,转换成中国存托凭证(CDR)在上交所交易;上交所上市公司可以把股票转换成全球存托凭证(GDR)在伦交所交易。中国证监会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发布了沪伦通《联合公告》,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伦交所开展沪伦通。同日,上交所上市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沪伦通下首只全球存托凭证(GDR)产品在伦交所挂牌交易。

沪伦通为两地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了进入对方市场投融资的便利渠道,是继2014年沪港通开通后,境内外交易所互联互通模式的又一创新。上交所希望,沪伦通西向业务的开通能够为更多境内上市公司拓展国际业务、提升国际知名度提供支持。与此同时,东向业务潜在发行人和市场机构正在积极咨询有关规则,发掘市场机遇,上交所期待沪伦通早日实现双向开通。

来源 (副本)

央行、银保监会首次发布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白皮书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共同发布《中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报告(2018)》(以下简称“白皮书”)。

白皮书全面总结梳理了2018年各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方面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白皮书对于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出了8项建议,即贯彻落实“竞争中性”原则,消除融资隐性壁垒;坚持市场化和商业可持续原则,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金融资源配置;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和传导机制;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小微企业资本补充渠道;加强政策支持,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加强金融科技运用,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加强信息共享,持续优化社会信用体系;加强规范引导,增强小微企业自身素质和融资能力。

来源 (副本)

第三批科创基金首日销售平稳 一只“一日售罄”

6月24日,第三批科创基金正式“开卖”。博时、银华、大成、中金、中欧、财通等基金公司旗下科创基金携手发售,银行、券商、第三方销售机构代销全部打开。

发售当日,博时科创主题基金达到10亿元的销售上限,实现“一日售罄”,另有3家旗下科创基金首日销售规模在5亿元上下,剩余2家销量较低。相比于首批科创基金的火爆配售、第二批基金多数“一日售罄”,第三批科创基金销售总体较为平稳。

事实上,第三批科创基金为了提升产品竞争力,部分基金采取了更有优惠的费率安排。如中金基金费率就比较实惠,认购金额在100万以下,认购费为0.6%,管理费为1%。而此前此类基金认购费率最高一档达到1.2%,封闭期内管理费的费率多为1.5%。

来源 (副本)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

为配合科创板的顺利推出,完善资本市场融券机制,规范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以下简称出借业务)的行为,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基本原则以及业务参与各方的主体责任;二是明确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定义和性质;三是规定具体的产品类型及投资比例,强化流动性风险管控,并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信用风险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四是明确相关估值核算、信息披露、法律文件等方面的要求。

下一步,证监会将依法加强对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监管,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来源 (副本)

垃圾分类将推行,相关概念股热炒

6月25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进行了专章规定,提出,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同时,《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施行。

生活垃圾分类即将入法,资本市场的垃圾分类概念股也受到追捧。龙马环卫、维尔利、绿色动力,上周5个交易日内分别上涨44.20%、35.90%、34.40%。截至6月25日收盘,绿色动力再次涨停,龙马环卫股价上涨4.55%;维尔利股价下跌7.78%。

有观点认为,随着垃圾分类立法进程不断加速,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将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热度空前,同时拉动前端制造、中端收运、后端处置等固废产业链,多板块收益,市场关注度不断提升。固废全产业链市场空间有望达到千亿元,行业市场有足够大的想象空间;但这个行业的模式、技术等等尚需要不断进化。

来源 (副本)

保险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首个核保险行业标准

6月26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发布我国首个核保险行业标准——《核保险风险评估工作指引》(中英文版),以及《企业财产保险公估作业规范》、《机器损坏保险公估作业规范》和《建筑工程(一切)险公估作业规范》三项公估作业标准。

此次发布的《核保险风险评估工作指引》标准是我国首个核保险行业标准,由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制定,主要包含范围、术语与定义、评估总体框架、评估操作、评估报告五个部分。为核保险行业的风险评估服务提供了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流程与标准,对已营运和即将投入营运的核设施,从评估目的、评估领域、评估人员、评估流程和评估操作等多个方面对风险评估工作进行规范。

另外三项公估作业标准分别是《企业财产保险公估作业规范》、《机器损坏保险公估作业规范》、《建筑工程(一切)险公估作业规范》,聚焦于企业财产、机器损坏和建筑工程三大财产险险种的保险公估作业流程。由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制定,对三大险种保险公估的现场查勘、事故原因分析、保险责任分析及建议、损失核定、损失理算、报告编制等方面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填补了保险公估行业一直没有统一标准的空白。

来源 (副本)

税收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偶然所得、税延型养老金收入,适用的个税项目予以明确。

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取消了 “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项目(以下简称 “其他所得” ),《公告》对原税法下按 “其他所得” 项目征税的有关收入调整了适用的应税所得项目,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等11项文件或文件条款废止。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告将部分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税率仍为20%,具体项目包括:1.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2. 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但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的情形,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一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3.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公告还将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所征税款由计入“其他所得”项目调整为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但税负不变。

《公告》同时废止了六项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规定。

来源 (副本)

知产

最高法:加强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最高法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依法审理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的专利权、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对于涉及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大赔偿力度,充分体现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要依法判令其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

来源 (副本)

华为已获全球50个5G商用合同

华为在全球范围已签署了50份5G商用合同,5G基站全球出货量超过15万个。

5G商用全球加速,上半年韩国、英国、瑞士、意大利、科威特等多个国家完成5G商用发布,其中有三分之二是由华为协助其构建的;千行百业正在拥抱5G,而5G也在快速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数字化转型及社会效率的提升。

韩国5G商用两个月时间,用户已达到100万,平均日流量消耗高达1.3GB;相比4G、5G的平均ARPU(一个时间段内运营商从每个用户所得到的收入)值提升了75%,同时每GB价格下降到4G的十分之一。

当日,华为5G双模手机Mate 20X(5G)获得国内首张5G终端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编号为001。这款手机搭载的两款芯片都是华为自己的芯片。

来源 (副本)

海尔&百度IoT+AI领域专利合作签约

“海尔智家”与百度在IOT与AI领域展开知识产权合作,并现场签订专利合作许可合约。此次海尔和百度的知识产权合作,为中国家电行业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模式探索的实践典范。

来源 (副本)

行业

国务院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实际利率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实际利率的措施,决定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部署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制造业信贷投放,促进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决定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并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会议指出,要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松紧适度,并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变化适时预调微调,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实际利率进一步降低。一是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更好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实际利率形成中的引导作用,推动银行降低贷款附加费用,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降。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债券、票据等融资。完善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监管考核办法,提高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能力。三是实施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降低再担保费率,引导担保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会议还决定,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部分城市开展为期3年的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在扩大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提高便利度、降低融资成本、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探索,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小助微。

会议还要求,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以拓宽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双创”企业获得贷款渠道,推动缓解融资难。引导银行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单列信贷计划和专项考核激励,不良率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和考核扣分因素;探索打包组合质押,拓宽质押物范围和处置途径。会议同时要求,要调整优化贷款结构,引导加大制造业、服务业信贷投放。鼓励大型银行完善贷款考核机制、设置专项奖励,确保今年制造业全部贷款、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的余额均明显高于上年。

来源 (副本)

海关总署清理取消证明事项92项

为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削减制度性交易成本,海关总署下大力气清理证明事项,决定取消现有116项证明材料中的92项,取消数量占比近八成,没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非海关监管所必需的、可以通过联网核查或告知承诺等方式替代的以及海关可以自主验核或自行获取的,海关一律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现场交验有关证明材料。对于目前保留的24项证明材料,发证部门有统一数据库的,海关总署将主动与其进行沟通对接,力争通过联网核查方式或者“点对点”行政协助方式替代当事人现场交验,进一步简化作业手续。海关总署将适时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同时将上述清理原则作为今后新设证明事项的评价标尺,凡属于上述情形的,在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一律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现场交验,防止证明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来源 (副本)

电商和快递数据互联共享将有章可循

由国家邮政局、商务部共同制订的《关于规范快递与电子商务数据互联共享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近日印发,明确提出,电商与快递在数据互联共享方面履行同等义务,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妥善存储使用用户数据。

《指导意见》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和快递企业提出了同等的义务要求,支持电子商务经营者通过约定的信息传输方式及时将必要的寄递数据提供给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支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寄递服务时,通过约定的信息传输方式及时将必要的快件数据提供给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通过限制数据互联共享,阻碍电子商务当事人自由选择快递服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通过限制数据互联共享,阻碍电子商务经营者获取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快件数据。《指导意见》强调了对数据的管控和互联共享管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信息保护的规定,不得用于与其提供寄递服务无关的用途,并要求妥善存储使用用户数据。

来源 (副本)

最高法:严厉打击干扰注册制改革的证券犯罪和金融腐败犯罪

最高法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各级法院严厉打击干扰注册制改革的证券犯罪和金融腐败犯罪提出了明确要求,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合谋串通骗取发行注册,以及发行审核、注册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者接受利益输送的,要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意见》还提出,对于恶意骗取国家科技扶持资金或者政府纾困资金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副本)

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启动

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支持建设一批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成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支持建设一批示范街道(乡镇),包括应用多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手段,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街道或乡镇;支持建设一批示范基地。

来源 (副本)

并购

苏宁拟收购家乐福中国80%股份, 永辉超市终止投资家乐福中国

6月23日晚间,苏宁易购公告称,其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宁国际拟出资48亿元收购家乐福中国80%股份。公告中表示:“本次交易交割后,苏宁易购将与家乐福中国在门店网络、商品供应链、物流仓储配送等业务领域开展整合,整合效应预计将逐步显现,对家乐福中国以及苏宁易购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6月24日晚间,永辉超市(601933)发布关于终止拟对外投资的公告,终止投资家乐福中国。永辉超市在公告中称,根据目前市场环境,综合考虑各方面相关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对外投资的谈判并强调,“公司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把原计划的投资资金用于加快全国门店的战略布局,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永辉超市在2018年年报显示,去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5.17亿元,同比增长20.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0亿元,同比下降18.52%。相比之下,苏宁易购2018年营业收入达2449.57亿元,同比增长30.35%;实现归母净利润133.28亿元,同比增长216.38%。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苏宁易购能豪掷48亿元,赶在永辉超市之前将家乐福中国纳入帐下。

来源 (副本)

复星医药拟7.4亿收购力思特,溢价超200%存风险

复星医药(600196.SH)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奥鸿药业)拟分别通过参与公开挂牌竞购及协议方式受让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力思特制药)合计约7056万股股份(约占力思特制药总股本的97.82%),投资总额不超过约7.47亿元。复星医药此次收购包括参与公开挂牌竞购及协议受让两种方式,其中协议转让以完成挂牌转让为前提,奥鸿药业将以自筹资金支付交易所涉款项。

此次交易主要存在三方面风险。一是奥鸿药业能否被上海产交所确认为挂牌转让之合资格竞购方,以及能否完成挂牌转让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公告日,奥鸿药业是否符合挂牌转让之竞购资格尚待审核确认,《股份转让协议》能否生效存在风险。二是双方协同整合效应能否达到预期存不确定性。复星医药表示,力思特制药的长托宁属于手术麻醉术前用药,与奥鸿药业现有产品主要应用科室具有较好协同性,进一步丰富公司围手术期领域产品线。但随着交易完成,力思特制药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发生变动,整合协同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将是新管理层面临的考验。最后是标的公司产品单一风险。力思特制药核心产品长托宁的收入常年占到公司收入的85%以上,甚至达到90%,产品结构风险突出,且该产品还面临一定的市场同类产品竞争。另外,力思特制药并无丰富的在研产品,缺乏研发支撑,意味着该公司产品单一困境难解,未来可持续增长能力、这笔高溢价收购是否值得均存疑。

来源 (副本)

此法讯仅为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之用,其内容并

不构成法律建议及个案的法律分析。
此法讯的发送并不是为了在易周律师行与用户或浏览者之间建立一种律师与客户之关系。
易周律师行并不对可从互联网获得的任何第三方内容负责。

如你不希望再收到易周法讯,请发送电邮至 unsubscribe@charltonslaw.com告知我们。

Boutique Transactional Law Firm of the Year 2021
Asian Legal Business Awards

Charltons
香港皇后大道东43-59号,
东美中心12楼

电话: + (852) 2905 7888
传真: + (852) 2854 9596
www.charltonslaw.com.cn

Charltons – 法讯 – 中国 – 607 –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