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 - 中国
2019年 11月
《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资本市场

《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就《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评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鉴于银行业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4家银行均已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名单,且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在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和监管方面经验较为成熟,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制定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D-SIBs)评估办法。这也为后续系统重要性保险、系统重要性证券业机构实施细则制定奠定基础。

《评估办法》主要参考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方法以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12年发布的《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框架》,并结合我国实际对评估指标进行了调整。《评估办法》采用定量评估指标计算30家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得分,评估的一级指标包括“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指标权重均为25%,每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得分达到一定分值的银行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被评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后,银行也将面临附加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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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首次纳入私募基金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首次将私募基金纳入其中。

本次负面清单对私募基金行业管理提出明确要求: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基金管理”( 注: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合伙企业)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从八个方面进一步落实:一是提升登记备案标准化和透明度;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三是探索登记备案分类分道;四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五是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差异化服务;六是推进私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七是持续破除私募行业隐性准入壁垒;八是积极争取将私募基金行业纳入放宽市场准入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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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就《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近日正式发布。

信托业首次推出的专门规范信托公司股权管理的具体办法,《暂行办法》对信托公司的控股股东资质、金融产品持股要求等问题均作出了明确规范,旨在更加贴合信托公司股权监管实际,突出信托公司治理机制要求,解决信托业股权管理突出问题。

《暂行办法》共计6章78条,最大变化在于五个方面:第一,对于控股股东资质较之前更为严格,《暂行办法》特别提高了对于控股股东的要求。第二,明确了金融产品持股的要求。近年来,部分机构通过金融产品间接持股,造成股东无法阳光化,《暂行办法》对于金融产品持股有了明确规范。第三是明确了股东的穿透监管原则。对股东穿透监管是新时期金融机构股权监管的重要趋势,《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信托公司股权结构要逐层追溯至最终受益人,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第四,强化关联交易的规范。《暂行办法》要求信托公司建立管理方名单,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还要对关联进行内外部审计,突出了对关联交易的管控。第五,强化监管部门对于信托公司股权的监管要求,诸如要对信托公司股东进行穿透监管,要求每年度评估资质、履行承诺等事项,对于不合规行为采取监管举措,或者采取形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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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修订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新增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条款

2019年11月22日,上交所发布公告称,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增加第七十六条:“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视为同意本所或本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可以根据内地或香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监管合作安排,向香港证监会、联交所提供投资者信息等相关资料。”后续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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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批准开展PTA、甲醇、菜籽粕、铁矿石和黄金期权交易

证监会已于近日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PTA、甲醇、菜籽粕期权交易,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铁矿石期权交易,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黄金期权交易。PTA、甲醇期权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菜籽粕期权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铁矿石期权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黄金期权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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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明确禁止虚假申报、挤仓等操纵期货市场行为

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近日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19年11月22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禁止虚假申报、蛊惑、抢帽子、挤仓等4种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

《规定》共8条。第一条为制定依据,第二条至第五条明确禁止虚假申报、蛊惑、抢帽子、挤仓等4种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第六条为兜底条款,第七条为责任条款,第八条为施行日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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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与巴交所签署技术输出协议

2019年11月26日,深交所与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巴交所)交易与监察系统升级项目签约仪式在深圳成功举行,这是落实“一带一路”和“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生动实践,是新兴市场间技术合作的突破,也是深交所技术系统第一次在国际舞台上和全球顶尖系统供应商激烈角逐并取得胜利,开启我国证券技术系统走出国门先河。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巴交所董事长苏莱曼·迈赫迪、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总经理霍瑞戎等出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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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

所谓保险资管产品业务,可以简单理解为,保险资管管理机构接受投资者的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办法》对保险资管的监管“有放有收”。“放”的地方体现在三方面,一是首次将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自然人,纳入保险资管产品合格投资者范畴;二是明确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可以代销;三是将保险资管产品发行从核准制改为注册制。“收”的地方体现为,《办法》明确,组合保险资管非标投资不超过全部净资产的35%。

此外,《办法》要求保险资管机构有效识别保险资管产品的实际投资者与最终资金来源,充分披露资金最终投向、投资标的和交易结构等信息,进一步落实穿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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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就长期医疗保险费率调整细则征求意见

根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产品中约定对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进行费率调整。为规范此类产品开发销售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长期医疗保险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开发销售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应当制定费率调整办法,明确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内部决策机制和工作流程。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应当清晰、客观,具体可包括经审计的实际赔付情况、医疗通胀情况、国家医保政策的重大变化情况等。保险公司应当在公司网站显著位置披露费率调整办法。根据《通知》,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应当以单个产品为单位进行费率调整。首次费率调整时间应当不早于产品销售之日起满3年,每次费率调整间隔不得短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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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出炉C级12家、D级1家

2018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近日出炉。本次评价的保险公司共151家,其中财产险公司77家、人身险公司74家。结果显示,财产险公司A级20家、B级51家、C级6家。人身险公司A级13家、B级54家、C级6家、D级1家。

为综合评价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保险监管,促进保险公司改进经营管理、转变发展方式,原保监会印发了《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保监发〔2015〕80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具体实施保险公司法人机构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包括速度规模、效益质量、社会贡献三个方面。其中,财产险公司评价指标体系由保费增长率、综合成本率、风险保障贡献度等12项指标构成;人身险公司评价指标体系由保费增长率、综合投资收益率、风险保障贡献度等14项指标构成。

评价结果中,A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等各方面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B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等各方面经营正常的公司;C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某方面存在问题的公司;D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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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增值税法征求意见,将调整不动产等货物的适用税率

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联合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税收减免、过渡期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全面取消营业税,调整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下称《条例》)相关规定。

《征求意见稿》基本延续了《条例》的规定,为巩固营改增成果,将“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入“服务”,将“销售金融商品”从“服务”中单列,即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在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以及进口货物。《征求意见稿》对《条例》中规定的税率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将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及进口货物等适用税率调整为13%;将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等货物的适用税率调整为9%;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金融商品的适用税率为6%,保持不变。同时,明确增值税征收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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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印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从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社会监督共治等6大方面提出23项具体措施,明确要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意见》在加大侵权处罚力度方面,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方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方面,案件执行层面均提出要求与措施;同时也明确对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需进行保护,国际合作方面需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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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国务院印发相关通知,鼓励依法依规筹措重大投资项目资本金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就加强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工作提出四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二是适当调整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包括: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由25%调整为20%;机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维持25%不变,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维持20%不变;三是鼓励依法依规筹措重大投资项目资本金,即对基础设施领域和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鼓励项目法人和项目投资方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筹措不超过50%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四是严格规范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具体包括:项目借贷资金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股东借款、“名股实债”等资金,不得作为投资项目资本金;筹措投资项目资本金,不得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相关要求;不得拖欠工程款;金融机构在认定投资项目资本金时,应严格区分投资项目与项目投资方,对资本金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投资收益、贷款风险进行全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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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港交所上市

2019年11月26日9时30分,阿里巴巴集团正式在港交所挂牌上市,开盘价为187港元。

在香港正式上市后,阿里巴巴成为首个同时在美股和港股两地上市的中国互联网公司,成功跨越世界三大国际金融中心“纽伦港”中的两个大都会。

招股书显示,阿里巴巴此次发行5亿股新股,另有7500万股超额认购权,按照176港元的定价,阿里巴巴最多在港集资1012亿港元(约合130亿美元)。阿里巴巴香港IPO募资主要用于三方面:实施其战略,包括驱动用户增长及参与度提升;助力企业实现数字化升级,提升运营效率;持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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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开展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按照《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7〕222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就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通知提出,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内新材料产品,且于2019年1月26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的企业,符合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工作相关要求,可提出保费补贴申请。此外,申请保费补贴的产品应由新材料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购买单位为关联企业及贸易商的不得提出保费补贴申请。原则上单个项目的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已获得保险补贴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续保保费补贴申请。用于享受过保险补偿政策的首台(套)装备的材料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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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电网企业应全额保障性收购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的《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要求,电网企业应全额保障性收购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符合并网技术标准并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按规定豁免的除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除市场交易电量外的所有上网电量。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意味着无论是什么样的、什么地区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只要取得行政许可,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电网企业就要全部消纳其市场化交易以外的所有电量。那也意味着,电网企业一来要为其量身定制配套电网设施,电网投入势必增加;二来电量全部上网后,其售电量指标将受到冲击和影响。

《征求意见稿》也明确,电网企业如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电网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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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

融创收购环球世纪及时代环球各51%股权

2019年11月27日,融创中国发布公告称,融创西南集团将收购云南城投集团持有的环球世纪及时代环球各51%股权,交易价格约为152.69亿元;交易完成后,环球世纪及时代环球将成为融创的间接附属公司。

环球世纪及时代环球主要从事地产项目的开发运营,在成都、武汉、长沙、昆明等城市共开发18个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3071.6万平方米,可售建筑面积约为2771.6万平方米,约占总建筑面积的90%。截至公告日,未售建筑面积约为2390.1万平方米。

公告指出,融创中国通过此次交易,以合理的土地价格获得了大量优质的土地储备,将有力支持集团未来的稳健发展。此外,环球世纪及时代环球在会议中心、展览中心及文旅方面有多年的积累,并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通过此次交易,也将进一步提升融创多种物业业态的运营管理能力。

此外,股权完成交割后,融创将全面负责该公司及其项目的运营管理;同时,交割后30日内环球世纪及时代环球将向融创西南集团分配利润约71.43亿元(其中融创西南集团按股权比例应分约36.43亿元,超额分得利润约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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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tons – 法讯 – 中国 – 628 –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