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业务范围
法律尽职调查 – 香港
易周律师行为购买或出售公司或业务的客户承办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及报告。我们可以根据客户需求、预算和风险状况提供量身定制的和具有成本效益的服务。
我们的香港尽职调查工作涵盖许多行业并通常涉及企业结构、公共登记处查询、审核重大合同、目标股份及其他重要资产的拥有权、雇佣相关问题、及有否符合法规和公司章程文件。尽职调查的范围将取决于收购的目的和目标行业,并且还可能受到实际情况,例如时间、费用和以完成交易为首要需求等情况影响。对受规管业务(如香港证监会持牌法团及其他金融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可能需要对以往和持续合规进行广泛的调查。
我们会检讨尽职调查的结果,并确定需注意事项。我们的目标是为客户提供有用和有建设性的信息,使他们在收购时,能够预先进行评估和积极减轻风险。我们也可以构建并起草关键交易文件,以应对从尽职调查结果中所获知的交易风险及考虑购买价格调整。
我们的团队由多文化和多语种、具有丰富的当地和国际并购经验的律师组成。本行还与来自世界各地60多个国家的律所保持紧密的个人联系,并经常在牵涉多个公司法管辖区法律意见的并购交易中之尽职调查充当协调律师事务所。我们的律师向客户提供具有洞察力和高度个性化的服务,并且不分昼夜工作,以实现跨越几个时区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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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就《市场探盘指引》进行谘询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表谘询文件,建议引入新的《市场探盘指引》,以厘清参与市场探盘的人士应有的操守标准,并劝阻不当行为。
香港的《公司收购及股份回购守则》已于2023年9月29日予以修订
2023年9月21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刊发了其有关《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的建议修订的咨询总结。
新的第13类受规管活动于2024年10月2日生效
2023年3月24日,证券及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刊发拟议修订法例及守则的谘询总结,以引入新的第13类受规管活动,以规管证监会认可的集体投资计划(相关集体投资计划)的存管人,即顶层受托人及保管人。
香港联交所就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强制性气候披露
2023年4月14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刊发谘询文件,拟议强制所有上市发行人在其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作出与气候有关的披露,并在《主板上市规则》附录27的新D部及《GEM上市规则》附录20中,根据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的气候标准,引入更多与气候有关的披露。
香港联交所就有关库存股份的《上市规则》进行谘询
2023年10月27日,联交所刊发一份谘询文件概述《上市规则》建议修订,以建立新的库存股份机制。
香港行政长官2023年施政报告
2023年10月25日,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发布第二份施政报告(2023年香港施政报告),标题为“拼经济谋发展,惠民生添幸福”,以促进经济、促进发展、改善香港市民福祉和促进青年发展为主要目标。
对香港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可能会涉及公共资料的公开检索。包括:
- 进行公司和商业检索
- 公司文件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 此类公开检索将注重对下列事项的审查:
- 持有有效的商业登记证书
- 公司文件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 遵守《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
- 对于公司、每个董事以及主要管理人员(过去及现在)的诉讼及清盘/破产检索
诉讼检索主要包括以下审讯案件表及审讯清单:
- 香港高等法院登记处审讯案件表
- 香港区法院登记处审讯案件表
- 香港小型赔偿登记处日清单
- 香港裁判法院登记处日清单
- 香港劳资审裁处登记处日清单
- 香港土地审裁处登记处日清单
清盘检索包括对公司及破产的强制检索,核准透过破产管理署进行的个人自愿安排检索。注意:破产管理署不会备存自愿清盘记录。但是《公司条例》要求公司通过的关于自愿清盘决议印刷副本须在决议通过后15天内在公司注册处登记。此外,公司须透过在报纸上刊载广告,发出决议通知。在本公司进行的知识产权检索一般包括以下公开检索:
- 在知识产权署专利注册处进行专利检索
- 在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进行商标检索
- 在知识产权署设计注册处进行注册设计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