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业务范围

电影与娱乐

易周律师行就电影制作,从发展、前期制作和融资到制作、发行和推广各个环节的问题向客户提供高影响的香港法律意见。我们可以代表电影制片厂,制片人,发行商,金融机构和在电影行业参与重大交易的投资基金。我们的香港法律建议涉及到传统和新兴广播技术的所有方面。我们的服务涵盖电影,广播和数字媒体的整体形成,发展磋商及制作协议,发行协议,知识产权和许可问题,内容采集,合资企业和股东协议,战略联盟,收购及融资。我们的律师在香港企业融资,资本市场,并购和商业交易方面经验丰富,并能给客户提供具有洞察力和高度个人化的服务。

鉴于电影行业对中国内容的电影需求增长且国外制作人进入中国电影市场的机会增加,易周律师行已经参与了涉及外国与中国的制作公司的最前沿的联合制作交易。我们建议在中国的投资,合资和战略联盟方面有特别的专业知识。我们在中国有[近二十年]的经验并在上海和北京设有办事处,且与所有的中国主要城市的顶级中国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我们深厚的本地知识和国际视野使我们能够向外国投资者就谈判在中国电影业的合资企业和其他投资及联盟中提供智能和实用的法律建议。我们对内地的监管机构有直接经验,在中国,可以指引我们的客户达到影响电影制作及发行的监管框架要求。

我们也建议在电影和娱乐行业与交易有关的香港监管及相关合规问题,特别是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公司责任。我们的律师在处理香港证券交易所,香港证监会及其他香港的监管部门和政府机构方面具有相当多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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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就《市场探盘指引》进行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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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表谘询文件,建议引入新的《市场探盘指引》,以厘清参与市场探盘的人士应有的操守标准,并劝阻不当行为。
新的第13类受规管活动于2024年10月2日生效

新的第13类受规管活动于2024年10月2日生效

2023年3月24日,证券及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刊发拟议修订法例及守则的谘询总结,以引入新的第13类受规管活动,以规管证监会认可的集体投资计划(相关集体投资计划)的存管人,即顶层受托人及保管人。
香港联交所就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强制性气候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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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4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刊发谘询文件,拟议强制所有上市发行人在其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作出与气候有关的披露,并在《主板上市规则》附录27的新D部及《GEM上市规则》附录20中,根据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的气候标准,引入更多与气候有关的披露。
香港行政长官2023年施政报告

香港行政长官2023年施政报告

2023年10月25日,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发布第二份施政报告(2023年香港施政报告),标题为“拼经济谋发展,惠民生添幸福”,以促进经济、促进发展、改善香港市民福祉和促进青年发展为主要目标。
电影与娱乐

根据美国电影协会,2019年中国的票房收入同比增长5.4%,超过92亿美元,约占全球票房总收入的22%。尽管2019年,美国和加拿大占全球票房收入的27%,但实际上这两个国家的票房收入在2019年出现了0.5%的负增长。未来中国电影市场的潜在增长是巨大的。根据中国电影市场研究及市场报告,到2022年,中国票房收入预计超过北美,成为世界第一。

中国电影业受政府严格控制。负责监管该行业的部门是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简称“广电总局”)。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其将行业分为鼓励、限制和禁止三类,未包括在上述类别的行业均允许外商投资),外商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应为中国电影市场属限制性行业,仅限于以合作经营的形式运作。

因此,大体来讲,允许成立中外合作的合资企业(即中外双方在中国进行拍摄的合约安排),前提是中方牵头方是制作单位,并已取得国家广电总局有关电影制作许可证。就中外合作而言,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或制片人视为境外合作者。中外合拍电影项目只有在获得国家广电总局颁发《中外合拍电影许可证》的批准后才能正式开工。

当完成后期制作后,成片须提交至国家广电总局进行审查。通产审查的影片可以在中国境内和/或境外发行。但是,如成片未通过审查,影片不能在世界任何地区上映。

易周律师行就电影制作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为电影和娱乐行业的公司提供咨询。在中国电影市场,易周律师行已经参与了涉及外国与中国的制作公司的最前沿的联合制作交易。我们在建议中国的投资,合资和战略联盟方面有特别的专业知识。

CH-005018
DM-93533
202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