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业务范围
交易
易周律师行就广泛范围的交易事宜向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具高度影响力的法律建议,包括合营企业及投资、战略收购及撤资以及其他合并与收购、私有化交易、拆分、资产注入、减少资本、股份回购及其他企业重组。我们亦就广泛范围的上市公司的各种运营及商务协议提供香港法律建议,例如供应、生产、外购、研发、分销、代理、特许经营、物流、持牌及雇用协议。我们的律师在香港资本市场、合并与收购、企业融资及商务交易方面具有广泛的经验,并能向客户提供具洞察力的及高度个人化的服务。我们经常就上市公司的交易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特别委员会及管理团队的特别顾问。
我们就香港上市公司的收购、合适的交易保护措施的谈判、就《香港收购守则》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向要约人或目标公司作出指引而提供香港法律建议方面,具有独特经验。我们亦具有经验担任恶意收购情况下的目标公司、其董事会、投标人及其他各方的代理,尽管这在香港市场相当罕见。周怡菁律师目前担任香港证监会收购委员会委员及收购上诉委员会委员。易周律师行亦就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香港收购及股份回购守则》及香港证券法产生的有关香港上市公司交易的监管及合规事宜提供法律建议。
我们尤其就根据《上市规则》的可披露的、须予公布的交易及关连交易提供香港法律建议,并协调编制公告、通函及其他文件。我们亦协助向香港证监会申请清洗交易豁免(如属适用)。我们的律师在与香港联合交易所、香港证监会及香港及中国内地的其他监管机构及政府机构打交道方面具有大量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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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管局敦促银行向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提供银行服务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在推行“企业客户使用银行服务”的通告(通告)中,鼓励银行“支持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牌及规管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在香港拥有银行账户的合法需要”。
香港交易所发出第8期《上市发行人监管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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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就规管虚拟资产场外交易的立法建议进行咨询
2024年2月8日,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刊发谘询文件,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设立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就规管虚拟资产场外交易的建议进行咨询。
香港联交所就「双重参与」限制增设新豁免安排
2023年11月21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刊发了经修订的指引信HKEX-GL85-16,增设一项新的豁免安排,容许现有股东及基础投资者参与首次公开招股进行「双重参与」。
香港金融管理局启动「数码港元」先导计划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于5月18日宣布启动「数码港元」先导计划。金管局正以三轨道方式为未来可能推出零售层面央行数码货币:即「数码港元」作出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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