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业务范围

募集资本

易周律师行就资本募集交易、上市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及海外资本市场发售证券向上市公司、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包销商及投资者提供香港法律建议。我们就二级发售、股份配售及大宗交易、供股、公开招股、高收益债券发售、可换股债券发行及其他股权有关的证券发售、期间票据项目及其他募集资金活动提供香港法律建议。

我们的企业融资及资本市场实务已使我们能深入洞察系列行业及业务模式,包括天然资源、制造、能源、钢、铝及其他金属、电影及媒体、技术、品牌营销及金融机构。

易周律师行亦就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香港收购及股份回购守则》香港证券法产生的有关资本募集的监管及合规事宜提供法律建议。我们就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公司条例》进行具体证券发售的影响提供指引。我们亦就适用的《上市规则》规定提供香港法律建议,并协调编制公告、通函及其他文件。

我们亦协调向证监会申请《香港收购守则》规定的清洗交易豁免(如属适用)。我们的律师在与香港联合交易所、证监会及香港及中国内地的其他监管机构及政府机构打交道方面具有大量经验。我们的团队由掌握多种语言的律师组成,且其具有参与最复杂的及具开创性的资本市场交易的经验。我们向客户提供具洞察力及高度个人化的服务,并且我们的交易、合规及监管经验的叠加使得我们的团队能从各有关方的角度考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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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就《市场探盘指引》进行谘询

香港证监会就《市场探盘指引》进行谘询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表谘询文件,建议引入新的《市场探盘指引》,以厘清参与市场探盘的人士应有的操守标准,并劝阻不当行为。
新的第13类受规管活动于2024年10月2日生效

新的第13类受规管活动于2024年10月2日生效

2023年3月24日,证券及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刊发拟议修订法例及守则的谘询总结,以引入新的第13类受规管活动,以规管证监会认可的集体投资计划(相关集体投资计划)的存管人,即顶层受托人及保管人。
香港联交所就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强制性气候披露

香港联交所就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强制性气候披露

2023年4月14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刊发谘询文件,拟议强制所有上市发行人在其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作出与气候有关的披露,并在《主板上市规则》附录27的新D部及《GEM上市规则》附录20中,根据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的气候标准,引入更多与气候有关的披露。
香港行政长官2023年施政报告

香港行政长官2023年施政报告

2023年10月25日,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发布第二份施政报告(2023年香港施政报告),标题为“拼经济谋发展,惠民生添幸福”,以促进经济、促进发展、改善香港市民福祉和促进青年发展为主要目标。
募集资本

香港作为世界主要的资本募集中心

香港被认为是全球主要的资本募集中心。根据2013年全球融资便利指数,香港是全球最容易募集资本之地。

2013年,香港的首次公开招股大约募集220亿美元的股权资金。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自2009年至2011年连续三年在全球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招股资金募集中位列榜首。联交所亦连续12年在全球首次公开招股资金募集中位列前五名。根据联交所统计,2014年前11个月,有105家新公司在香港上市,与2013年同期相比增长35%。2014年前11个月首次公开招股募集的资金超过1,410亿港元,与2013年同期相比增长46%.

就第二发售而言,2014年前11个月在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通过配售、供股、公开发售及代价发行募集的股权资金大约为5377.9亿港元。

香港资本募集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其各项优势,包括香港强大的法律制度、法律、银行及金融机构专业人才的获得及利商环境(例如无限制的资本流动、低税率、资讯及货币兑换自由)。香港的持续成功亦源自其政治上及地理上靠近中国内地,这使香港成为中国内地与海外国家的门户。相信2014年11月启动的沪港通试点项目将成为进一步提升发挥香港作为资本募集枢纽主要作用的重要的驱动力。

资本募集

证券发行

公司金融及资本市场

有关香港资本募集的法律意见

在香港的资本募集

为业务目的进行的资本募集

香港规管意见

募集资本方法

《香港收购及股份回购守则》及香港证券法例

为业务目的募集资本

香港交易所
经解释的证券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