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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责令JPEX向客户返还247,498泰达币
香港区域法院已对无牌加密货币交易平台JPEX的运营者作出欠动判決。这是由两名原告提起的针对JPEX平台的首起民事诉讼,这两名原告无法提取他们在该平台存入的247,498泰达币(USDT Tether)。
香港证监会发布的《市场探盘指引》于2025年5月2日生效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出《市场探盘指引》(香港市场探盘指引),其将于2024年11月1日刊发宪报之后的6个月即2025年5月2日生效。从事市场探盘业务的在证监会持牌及注册的中介人届时需确保其符合香港市场探盘指引的规定。
香港联交所就进一步扩大其无纸化上市机制进行咨询
2024年8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就进一步扩大其无纸化上市机制发出了一份咨询文件,以提升运作效率及减少纸张的使用。
发展香港虚拟资产市场:2024年香港金融科技周
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叶志衡博士在2024年10月28-29日于香港亚洲国际博览馆举办的2024年香港金融科技周发表的开场演讲词《为香港虚拟资产市场制定监管路线图》中概述了香港虚拟资产市场现时的状况以及未来方向。
香港拟议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监管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和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2024年7月17日就在香港实施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建议法币稳定币监管制度),联合发表谘询总结,建议如2023年12月的咨询文件中所提出。
香港拟议的公司迁册制度
2024年7月,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FSTB)公布了其关于拟引入的迁册制度的谘询总结,该制度如2023年3月的咨询文件中所述,允许在香港以外注册成立的公司迁册至香港。

在香港成立的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解除董事职务时一般遵守以下程序:
- 拟议解除董事职务的特殊通知须由公司成员发出,并于拟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董事职务前28天发出。
- 收到特殊通知后,公司须将此类通知副本转发该董事。收到特殊通知后,董事应作出书面声明或陈述,并要求公司将其传阅予公司成员。
- 公司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过半数)董事书面决议,并批准:(1)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董事会董事职务;(2)中止该董事与公司的雇佣合同(如适用);及(3)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 公司应在拟议召开股东大会前至少14天向公司成员和董事发送此股东大会通知(说明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拟议解除董事职务的决议)。如董事作出书面陈述,此通知还须详细说明该董事已作出陈述,并须随附该书面陈述的副本。
- 如该董事的书面陈述未传阅至公司成员,或因为收到的通知太迟或因为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未向公司成员传阅此陈述,该董事可要求在股东大会宣读此书面陈述。
- 在股东大会上,应通过特别决议,批准解除董事职务并终止其与公司之间的雇佣合同(如适用)。此决议应包含措辞“于(决议日期)起,解除其(董事姓名)公司董事职务”。
- 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后,公司须在解除董事职务14天内,向公司注册处提交一份填妥及签署的订明表格。
- 如果董事是公司银行账户的签署人,则公司应将解除董事职务通知告知公司银行。
- 公司应在公司资料库中更新董事登记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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